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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價賣給政府補貼歸于市民 鄭州經濟適用房政策日趨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 01:55 中華工商時報
鄭州市面對約8萬戶家庭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龐大群體,和政府每年僅有解決9000戶(占城市家庭總數的14%)左右家庭住房的“生產能力”,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為了確保經濟適用房在巨大市場缺口中真正解決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難,鄭州市房管局局長王廣國提出兩項建議:經濟適用房二次買賣只能按原價賣給政府;變目前補貼開發商為補貼市民。 據了解,為了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市民住上經濟適用房,鄭州市政府曾給建筑商做出了“每年經濟適用房開發規模必須占整個住宅開發總量15%左右”的“強制性規定”。統計數字顯示,鄭州市2006年住宅建設開發規模為550萬平方米,其中經適房建設開工項目達89.76萬平方米、竣工67.94萬平方米,銷售經濟適用房4980套。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過程中存在嚴重的土地供應不足。 有關業內人士稱,根據《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經適房建設應由政府供應土地,項目法人實行招標確定。但《辦法》實施至今,土地供應仍難以解決,開發商自行購置土地進行開發成了經濟適用房開發的主要渠道,這使得房管部門很被動,開發商把地談到哪里,房管部門的計劃就下到哪里,無法拿出可靠的開發意見與布點方案。 怎樣加快經濟適用房的開發步伐和完善配套政策,河南的決策者們絞盡了腦汁。在日前的人大代表視察房管局時,鄭州市房管局局長王廣國提出了“政府回購+明補”的方式,即實行經濟適用房封閉管理,經濟適用房補貼方式由暗補轉為明補。據王廣國解釋,封閉管理就是市民購買了經適房后因故需要出售時,只能以購買時的價格,加上利息與物價上漲指數賣給經適房管理部門,再由管理部門拿出來公開搖號出售。這樣不但增加了房源,也堵塞了一些人利用經濟適用房賺取暴利的“管理漏洞”。 針對經適房開發中存在的問題,諸如面積過大符合條件者買不起、面積過小不夠住,確需“換號”但部分小區配套不完善等的問題,王廣國又建議,應改變目前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給開發企業,開發企業具體建設,按政府指導價格出售的暗補方式,實行經濟適用房用地市場化、補貼貨幣化、購房自主化的明補思路。“就是政府將劃撥的經適房建設用地直接交給國土資源部門,以招標、拍賣、掛牌的形式公開出讓,將所得土地凈收益劃歸財政專戶管理,以此作為經濟適用房購買者的專項補貼費用,獲補者可以拿這些錢購買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解決住房困難問題。被扶助對象憑補貼許可證,可根據自己工作單位的遠近、孩子就學、就醫等實際情況,在市區內自主選房! 。26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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