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出境游應選擇有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7日 05:10 深圳特區報
中國消協及香港消委會聯合發出春節消費提醒 出境游應選擇有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 【本報訊】(記者饒潔通訊員熊漢東)昨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和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聯合發出呼吁:希望內地和香港政府部門加強對旅游市場的監管,糾正市場上的不正當經營行為;呼吁旅游行業規范經營,放棄不正當經營行為。同時向消費者發出呼吁,抵制不正當經營的旅行社。 投訴增多源于不正當競爭 據調查,一些境內組團旅行社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表現在: 一些旅行社存在違規“賣團”行為。“拼團”是旅行社業務中經常出現的情況,但如今這一行業慣例被濫用。有的旅游團被多次轉賣(多至3次),最終接待地旅行社不能按簽約條件辦團,違背承諾。 一些旅行社屬掛靠單位,并未獲得國家旅游局核準,根本不具備出境旅游經營資質。團員經轉賣最終由其他有對外聯絡關系的旅行社“賣”至境外旅行社。在“賣團”過程中,出發地收客的旅行社與最終組團的旅行社可能跨越了省、市的范圍,使得權責和監管問題更加復雜。 “賣團”行為必然牽涉層層剝削取利,影響旅游團的服務質量。旅行社收取了消費者的團費后,將獲利收入囊中,或經轉賣層層剝削后,不向境外接待旅行社支付任何基本接待費,俗稱“零”團費,甚至“負”團費,導游強迫消費者購物的事件時有發生。 市消委會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談到,在不規范的市場環境中,消費者支付旅費后,難以確切知道會不會被宰,即使高團費也并不代表旅行社不會“賣團”。一旦遭遇“賣團”,消費者付出的團費和所得的接待沒有直接關系。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很容易落入強迫購物和低劣服務等消費陷阱當中。 消費者須慎選旅行團 為保障出境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消協和香港消委會聯合呼吁:加強對旅游市場的監管,糾正市場上的不正當經營行為;呼吁旅游行業規范經營,放棄不正當經營行為。 首先、在出境游時選擇有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的旅行社,并要求告知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稱;不要盲目追求低價旅游線路,避免落入低價陷阱。 其次、報名時要求解釋“購物團”和其他團的區別,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旅游景點,特別是定點購物的次數及住宿飯店的名稱或星級。 第三,出發前應盡量了解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法規和消費者保護措施。例如:歐美及澳大利亞等地,很多商店都有無條件退款保障。香港有“優質旅游服務計劃”,認可商戶貼有“優”字標志,確保明碼實價,貨真價實。 兩地消委會還告誡,旅游途中發生權益受損時,消費者可向相關部門投訴。國家旅游局質監所投訴電話:010-65275315;全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申訴電話:12315;中國消協投訴電話:010-63281315;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投訴電話:00852-29292222;香港旅游發展局旅客熱線:00852-25081234;香港旅游業議會電話(有關旅游團投訴):00852-28070707。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