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大冶特鋼提醒 行權需要慎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 10:12 每日新報
新報訊【記者 王偉】大冶特鋼發布公告,提醒投資者準確理解認沽權利的含義,并慎重行權。 根據股改承諾,大冶特鋼第一大股東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向投資者派發的是認沽權利。大冶特鋼董事會在公告中特別提醒,認沽權利并不同于認沽權證,目前市場上的認沽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認沽權證的投資者在操作中可以選擇交易或到期行權,因此其申報指令包括交易指令和行權指令。而公司此次發行的認沽權利是不上市交易的,投資者只可以選擇行權或放棄行權,因此申報指令就只有行權指令,發出申報指令就意味著選擇行權。 大冶特鋼認沽權利的行權日為2月7日至3月8日。在此期間,每行使1份認沽權利,就意味著以3.80元的價格賣出1股公司股票給新冶鋼。 大冶特鋼建議雖然新冶鋼賦予流通股股東行權的權利,但根據目前股票市價的情況,建議投資者在股價高于3.80元的情況下不要行權,以免遭受損失。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