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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1號議案落地難 國際金融中心該有特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 20:12 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黃杰 除社保案之外,如何把上海建設成國際金融中心顯然成為本屆上海市兩會的最大熱點。 “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必須實施特別立法,”上海市人大代表朱榮林的議案《盡快制定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特別法》成為今年上海市人大1號議案。 2月7日,上海市人大辦公廳一官員告訴記者,盡管上海本身沒有能力解決特別立法問題的能力,但他們已經準備將關于促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加快特別立法的議案,在春節后以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提交給全國人大。 1號議案聚焦特別立法 “必須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供特殊的立法保障——上海金融中心應該享有部分行政許可權,央行等幾大金融監管機構應根據法律授權將其部分行政許可權授予其上海派出機構……”盡管是在地方兩會上,朱榮林還是在議案中吁請全國人大能對上海金融業發展給予特別支持,授予上海市人大對此進行立法的權力,“因為解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立法問題已呈燃眉之勢。” 前述人大辦公廳人士告訴記者,以往的兩會上,就有人大代表提出過,從立法體系以及其他方面促進、規范國際金融建設行為的建議。比如,能否參照倫敦、香港或者紐約等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經驗,讓上海也擁有一些特權。 “上海如果和北京執行一樣的優惠幅度,優秀的外資銀行等金融機構憑什么選擇落戶上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大代表就認為,上海要想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首先就要做到如何與北京、深圳、天津等城市有所不同。 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全國人大就需要賦予上海市人大相應的立法權限,以制定出相關的特別立法。 “包括倫敦金融城在內的諸多國際金融中心在建設初期都得到了相應的特別立法支持。從眼下看,京津唐正在抱團建設北方經濟中心,如果國家不能賦予上海特別立法權限,則無從建設國際金融中心。”該人大代表非常直接。 人大代表陳堅亦表示,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現階段最重要的是,要不失時機地爭取關鍵性的試點政策。上海要爭取人民幣自由兌換試點、與人民幣相關聯的衍生業務試點的政策。要探索和完善包括商行和投行、基金和債券、融資和拆借等現代金融交易市場體系。 “一個完整的金融市場離不開法律的支撐。”上海市華夏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繆林鳳高級律師委員說,上海要想成為區域性的國際金融中心,就必須拿出一些足夠把別人引進來、留得住、扶起來的硬性優惠條件。 立法權限難以下放 上海國泰君安證券公司的陳步林委員認為,長期禁錮在國內整個金融環境之中的上海并沒有享受到比北京、天津、深圳等國內城市更多的獨特優勢。 比如在金融體系建設中,城市本身沒有主動權,相應的權力滯留在各部委手里,而各部委派駐上海的窗口單位同樣沒有多少權限,這直接導致上海在建設國際金融中心進程中長期以來難以展開手腳。 “我們現在沒有能力解決特別立法問題,但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卻不容停滯。因此,上海市金融辦正在牽頭研究金融體系再造等具體工作,以期達到服務、管理同步推進。”據參與《上海市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修訂的一位專家透露,關于設立上海市金融特別法院和成立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研究院的相關文件已經得到了上海市人大和政府的支持,相關草案現處于討論狀態。 該專家指出,成立一兩個研究部門容易,但醞釀設立上海金融特別法院仍然受制于現行立法環境約束。“從現在看,我國盡管設有軍事法庭、鐵路法庭、少年法庭等專門的條塊執法機構,但金融業從來就沒有納入到單獨執法的體系中去,因此,操作此事難度很大。”該專家說。 “如果全國人大考慮賦予上海實施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特別立法,則意味上海今后會享有諸多特權,比如開展人民幣自由兌換試點,進而與國內其他城市逐步拉開距離。”陳步林說,這一立法體系一旦落地,對上海乃至整個長三角的影響將非常巨大,可以預期上海將真正成為人民幣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窗口。本報記者:黃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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