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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提高兩倍 專家:對購房者影響不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7:39 荊楚網-楚天金報
荊楚網(楚天金報)記者 黃振琳 報道:自今年起,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在原規定基礎上提高兩倍,即大城市由0.5元至10元提高到1.5元至30元(本報昨日曾報道)。專家介紹,此規定的“殺傷力”遠低于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對購房者影響不大。 據了解,武漢市原規定,凡個人購建的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及自建房、集資建房等,均需按占用的土地單位面積(土地使用證上有注明)繳稅。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如果攤到的土地使用面積為15平方米,每年須交15元的私房土地使用稅。武漢市的征收標準為:城區按每年每平方米1元征收;郊區按每年每平方米0.50元征收。從2003年開始,市民辦理房產證時,在各房地產交易中心的代征窗口繳納。 盡管具體征收標準還在制定中,但戴德梁行研究部認為,一般一套100-120平方米的房子,攤到的土地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左右,即使按提高后的折中標準每平方米15元征收,每年稅額為150元,對市民影響不大。除非是低密度的 一名資深房產顧問也表示,與清算土地增值稅對開發商的殺傷力相比,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于開發商以及 附: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對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土地面積定額征收的一種稅,它以納稅人實際占用\(使用\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固定稅額征收。占用土地越多,繳納的稅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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