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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營利性醫院遭到稅收歧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 01:53 北京商報
“在2010年前,應對符合條件的營利性醫療機構給予營業稅免稅政策。”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流轉稅管理司官員沈彤撰文指出,醫改需要稅收政策的支持,尤其要減少對我國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歧視, 以解決醫療資源分布不均衡的狀況。 在沈彤看來,現有的醫療服務稅收政策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存在稅收歧視;二是營利性醫療機構收入少、稅負重,難以發展。 目前,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存在投入總量少、醫療資源分布不均衡、收費不合理、服務水平低等問題。據數據顯示,在我國,占總人口不足2%的大中城市擁有80%以上的醫療機構、人才和經費,而擁有總人口80%以上的廣大農村則缺醫少藥。 所以沈彤建議,稅收政策的確立要有利于促進改善醫院布局,優化醫療資源配置,便于百姓更好的就醫。這就是,對符合條件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延長其稅收優惠政策時間。或可確定在2010年前,對符合條件的營利性醫療機構給予營業稅免稅政策,優惠政策具體執行時間由國務院根據城鎮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進展逐期核批,或授權省級人民政府決定。 實行這種稅收優惠政策,就可以解決部分營利性醫療機構在3年免稅期滿后所反映出的稅收負擔明顯加重,難以形成積累進一步發展的狀況。 除此之外,為了強化醫療服務是一項特殊的社會服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和公益的特征。沈彤認為,要調整醫療服務的營業稅稅率。醫療服務不能夠完全實行市場化經營,并在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監管基礎上,建議對醫療服務收入實施相對較低的稅率,以降低行業整體稅負。 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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