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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贈房追加稅負吃不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 07:32 北京日報
市地稅局日前公布對贈與房屋實行全額征契稅、不得“從寬”征個稅等規定,給假贈房“追加”的稅負高達20%以上,讓假贈買房人稅負“加碼”到吃不消。 有些人為逃避二手房交易該交的稅,在轉手房屋的時候采用名義贈與但實際交易的方式想“暗度陳倉”。但從假贈房的交易一成交,買房人就開始“稅費噩夢”了:讓稅務機關接受贈房“事實”,除了得先豁出去數千元的公證費外,還喪失了從稅務局得到發票的“待遇”。 在繳納契稅時,“無償”獲得贈房的買房人只能按3%的稅率全額繳納契稅,眼看著“買普通住房減半征收契稅”的優惠不能享受。而且,稅務機關還要在契稅和印花稅完稅憑證上留下“個人無償贈與”的永久烙印。 而且,假贈買房的“稅費噩夢”還沒就此終結。誰也說不好這一次的買房會不會是人生的最后一次,所以這一次逃掉了營業稅,可是保不齊以后還會追加過來。因為不屬于繼承、遺囑、離婚、贍養關系、直系親屬贈與等類型的“常規”贈與方式,房子的購房時間就不能按照原購房時間算,而是從發生受贈行為后新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開始算起。這樣一來,5年內如果考慮轉手,5%的營業稅可就躲不掉了。 更重要的是,房屋再出手時要交的個人所得稅也高得足夠讓人放棄轉讓的“念想兒”。正常買的房子出手,個人所得稅可以按1%稅率核定征收?墒恰凹儋洝辟I來的房子只能嚴格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舉個例子來說,一套原價80萬元的房子賣了120萬元,正常買房的人需要交1.2萬元的個稅,可是“假贈”買房人就要交8萬元了,是正常買房的近7倍。RJ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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