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就嚴打非法證券活動等問題答問(全文)(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14:35
中國新聞網
問:如何建立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長效機制?
答:非法證券活動的一個突出特點是易反復,當執法部門嚴厲打擊時,該類違法活動會銷聲匿跡一段時間,一遇到適當“氣候”,極易死灰復燃,迫切需要建立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長效機制。《通知》對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組織領導進行了相應安排,國務院層面成立由證監會牽頭,公安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并邀請高法院、高檢院等有關單位參加的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證監會。地方層面,明確非法證券活動查處和善后處理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政府負責。地方政府可以根據《通知》精神,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目前,北京、上海等地政府為加大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力度,先后成立了專門領導小組或工作小組,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有關執法部門參加,為有效遏制本地區非法證券活動蔓延發揮了積極作用。
問:監管部門對下一步規范非上市公眾公司有何設想?
答:根據《通知》的要求,在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同時,證監會正在積極研究將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納入法制軌道的問題。穩步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是證監會2007年的一項工作重點。非上市公眾公司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證監會將按照證券法所賦予的職責和《通知》的要求,研究制訂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管理規定,明確非上市公眾公司設立和發行的條件、發行審核程序、登記托管及轉讓規則等,建立全國統一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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