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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獲準重回金融租賃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01:53 東方早報
昨日,中國銀監會公布了修訂后的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并將在3月實施。新管理辦法取消了“信托投資公司”中的“投資”兩字,銀監會表示,此舉旨在引導信托公司突出信托主業。而金融租賃“新政”中的最大突破,是允許商業銀行設立或參股金融租賃公司。 信托要“突出主業” 銀監會表示,新修訂的《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規章,主要是對現行法規的清理、整合、修改和完善。 同時,新辦法對信托公司固有業務、關聯交易、合格投資者、自然人人數、信托貸款等方面作出了一些限制和要求。如在固有業務上,辦法強調“壓縮固有業務,突出信托主業”,規定信托公司不得開展除同業拆入業務以外的其他負債業務,固有財產原則上不得進行實業投資———這從制度上割斷信托業務與固有業務之間的利益輸送紐帶。而在集合信托業務中,也明確了信托公司不得將信托資金直接或間接運用于信托公司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等條款,以限制關聯交易。新辦法還對集合資金信托業務的合格投資者的條件劃定了門檻,如投資一個信托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等。在不限制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的基礎上,辦法規定單個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 銀行再涉金融租賃業 在《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最值得關注的是向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商業銀行打開了金融租賃業的大門。而按照設立要求的條件看,“新政”更是傾向于銀行入主金融租賃業。這是自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后,中國政府要求銀行退出金融租賃公司以來的重大轉變。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進入融資租賃行業,對銀行本身及融資租賃行業都具有重要意義。對銀行來說,有利于發揮資金優勢,擴大客戶基礎,提高贏利能力,最終提升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也符合國際一些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商業銀行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慣例。而對融資租賃行業來說,商業銀行具有較豐富的專業人才、客戶資源、營銷網絡、無形資產等方面的優勢,進入融資租賃行業,必將更好地促進融資租賃行業的健康發展。 早報記者 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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