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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擴大校方責任險范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2:33 北京商報
昨日,記者從北京市保監局獲悉,2006-2007學年,北京市公立學校、幼兒園校方責任保險的覆蓋面將達到100%,高校也將被納入校方責任保險制度體系中。 校方責任保險制度建立于2003年,它的成立是為了明確對學校方面的責任界定,如確定是學校的責任,則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包括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不衛生、學校組織體力活動超出正常學生承受能力的以及體罰學生所造成的傷害,學校都要承擔責任。校園方責任險運行3年來,累計實現保費收入2150萬元,賠款支出600多萬元。 2006-2007學年,校方責任保險制度進一步擴大范圍,將47所中專、技校和574所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全部納入保障范圍。目前,全市投保校方責任險的學校、幼兒園達到2795所,公立學校、幼兒園的覆蓋面將達到100%,中專、技校和私立學校達到80%,受保障人數達161.9萬名。 校方責任險開辦之初,僅將《條例》規定的校方過錯列為保險責任。2006年,北京保監局組織有關公司經過深入調研和進一步研究校園風險,將因學生自身原因或其他個體而導致的意外傷害事故也列入保險責任,并開發出了有針對性的產品。現在,采取固定保費5元/人/年,賠償限額不低于30萬元/人/年,每所學校(幼兒園)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不低于450萬元,同時不設免賠額。 此外,北京保監局正推動有關保險公司和經紀公司加強對高等院校的風險研究,逐步將高校納入校方責任保險制度體系中,進一步擴大保險保障范圍。 張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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