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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司登女裝"陷債務危機 冬天竟沒一件冬裝進倉(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16:16 中國新聞網
琳美公司發來聲明 記者接到一份抬頭和署名均為上海琳美服飾有限公司的傳真。聲明中稱,琳美服飾有限公司的前身為上海波司登女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最初由波司登公司與陳琳共同出資設立,波司登公司持股80%,法定代表人為高德康。波司登公司授權女裝公司生產銷售“波司登”系列女裝(不包括羽絨服)。2005年底,波司登公司將其全部股份轉讓給陳琳及陳曉華,同時,公司更名為“上海琳美服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陳琳。 2006年年底,波司登公司已收回對琳美公司的品牌授權。琳美公司必須在2007年3月31日前將所有“波司登”品牌服裝上的商標全部拆除,不能再行銷售該品牌服裝。 聲明中解釋稱,女裝行業是一個專業性、競爭激烈的行業,由于陳琳高估了個人的管理經營能力,用人不當,加之2006年服裝行業不景氣等原因,最終導致琳美公司目前經營困難。 去年秋冬季,琳美公司在波司登公司許可范圍之外,違規委托生產加工了一些與“波司登”品牌相同或相近的羽絨服,并發給各經銷商銷售。琳美公司及有關加工廠、經銷商的行為,構成了對“波司登”品牌的侵權。 琳美公司在陷入經營困境后,陳琳一直在多方努力償還欠款。陳琳安排人員將辦公室設備帶離公司,是為了防止一些人員乘著公司混亂,非法侵占這些設備,并非逃債故意蒸發。公司也反復向員工承諾,公司正籌集薪金,工資一定在近期補發給大家。 琳美公司去年年底變更了法定代表人,完全是為了便于陳琳個人籌集資金,以使琳美公司渡過難關的目的。目前,陳琳已籌集到部分資金,并將立即用于琳美公司解決現有困境,公司將盡快變更法定代表人為陳琳。 鑒于現已籌措資金,且波司登公司與琳美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資產關系,琳美公司完全不同意由波司登方面以任何形式“接管”。 業內人士:品牌不是萬能 從事多年服裝銷售的戴女士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服裝銷售品牌很重要,品牌越好,一般都賣得比較好。但是服裝行業也是有區別的,不是說你羽絨服品牌做得好,外套服裝也一定做得好,技術內涵不一樣。現在的品牌加盟也有很多問題,有的品牌只注重在加盟最初收取加盟費,后面的管理就很松散,甚至私下找加工廠雜牌傍名牌,結果往往是賺了一把錢,倒了一個牌子,坑了消費者也坑了自己。而有的品牌管理比較緊密,加盟后也一直能跟蹤管理,這樣對加盟者和消費者來說才是長久發展之計。 律師:認為大牌會兜底是錯覺 上海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斯偉江表示,琳美公司違規生產劣質產品侵害了波司登的品牌,波司登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但是一些經銷商認為波司登公司也要承擔責任的想法是錯覺。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作為品牌授權單位只對品牌的質量負責,波司登不承擔琳美公司造成的損失,但是從增加信譽度的情況下,也可參與處理。 (文章來源:新聞晚報,作者:王鳳梅) [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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