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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1556元,個人合作建房“新樣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1日 23:06 燕趙都市報

  “法院的民事裁定書已經到了!”1月17日,深圳個人合作建房的組織者林立人接受記者采訪時顯得很興奮:“明天,我們就兵分兩路:一路去洽談收房,一路去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此時,離深圳個人合作建房團隊以1556元/平方米的價格競拍購得兩棟成品房還不足一個月的時間。他們的成功,使個人合作建房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合作建房者拍得的兩棟宿舍樓,位于深圳市寶安金橋工業區,原屬金橋實業有限公司所有。宿舍樓每棟6層,朝向一致。每層一條公共走廊,7套單身公寓一字排開。每個公寓約46平方米,擁有獨立的衛生間、廚房和陽臺。“房子是經過簡單裝修的,達到入住標準,并非有些人所說的‘爛尾樓’。”林立人強調說。

  雖然地處偏遠,又位于工業區,房屋與市面上的商品房在設施條件、結構布局上“相距甚遠”,但每平方米1556元的價格已經讓合作建房者心滿意足。

  林立人說,除了合作建房節省了成本外,還有其他幾方面的原因使

房價降了下來。首先是兩棟宿舍樓的土地使用權還剩36年,而新房的土地使用權期限一般是70年;其次房子較舊,建筑年代大約在1995年,
戶型
比較陳舊。

  “目前房子的產權還是集體產權,一層樓只有一個產權證。”林立人說,他們打算通過公證處進行產權公證,并在國土局備案。

  據悉,林立人和他的伙伴們的個人合作建房構想起始于2004年。他們選擇了“競拍模式”———“參加競拍這條路子比較切合實際。一是因為樓已經在那里了,合作者比較有信心,二是因為手續簡單。”

  上海從事

房地產經營10多年的彭先生認為,深圳采用“收購已建項目”的模式,繞過了拿地環節,又避免了建設過程,操作性更強,更貼合市場運作。

  然而,一些專家學者們并不樂觀,他們對于個人合作建房的可操作性還存在著方方面面的疑慮。

  深圳市社科院地產與城市營運研究中心主任高海燕稱,深圳個人合作建房者的行為實際上是集體議價的成功,而不是個人合作建房的成功。

  深圳中原深港研究中心總監張偉也認為,這實際上是一種“團購”行為,僅處于營銷環節,并且存在很大偶然性。他認為,個人合作建房并非想像的那么容易,還要承擔管理、組織等成本和各種風險,“這種購房行為不會成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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