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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獨具特色的丹麥能源發展戰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13:33 國家發改委網站

  20世紀70年代以前,丹麥的能源消費曾經99%依賴進口。1973-1974年第一次世界石油危機爆發后,丹麥政府審時度勢,抓緊制定適合本國國情的能源發展戰略,大力調整能源供應結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積極開發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能源自給率1990年即上升到50%左右,1997年達到100%,此后能源供大于求的勢頭有增無減,2005年自給率更高達156%。由于重視能源結構調整和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排放量逐年減少,能源生產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通過多年探索,丹麥在風力發電、秸稈發電、超超臨界鍋爐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潔高效能源技術方面形成了獨特的經驗,丹麥不僅成為舉世公認的將能源問題解決得最好的國家之一,而且對迎接未來世界能源挑戰充滿信心,已走上一條能源可持續發展之路。 一、高度重視,著眼長遠,制定適合本國國情的能源發展戰略 丹麥曾深受能源依賴外界之苦,決心制定既具有戰略眼光、又適合本國國情的能源發展戰略,并不斷加強國家對能源開發和使用全過程的宏觀管理。 丹麥在能源發展方面最突出的一條經驗,即是制定了以確保國家能源供應安全為主要目標、適合自身情況、長遠和階段性相結合、既有遠見又有可操作性、既能促進經濟增長又能保護環境并能根據實際執行情況進行調整的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丹麥現階段能源政策以保證能源安全、促進經濟增長和保護環境可持續發展為核心,大力提倡利用可再生能源、開發清潔能源技術和提高能源效率。 自1973年能源危機以來,丹麥政府認識到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政府部門牽頭主管能源管理,該部門應能夠從國家利益高度出發,調動各方面資源,統籌制定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并組織監督實施,為此,丹麥能源署于1976年應運而生,最初是為了解決能源安全問題,后來管理重點逐漸涵蓋國內能源生產、能源供應和分銷以及節能,近年來在二氧化碳減排和綠色能源方面也發揮越來越大的管理職能。也就是說,丹麥能源署既為能源生產和供應制定政策,同時又考慮能源安全、成本效率和國際義務。 經過多年驗證,丹麥能源政策已經取得了突出成果。丹麥由原來的純石油進口國變為石油天然氣凈輸出國、單位GDP能耗歐盟最低、可再生能源在發電中所占比重歐盟(世界)最高、擁有世界頂級清潔煤燃燒技術,等等。今后,丹麥能源戰略和政策的方向是:促進能源供應的多樣化,充分利用國內資源,通過熱電聯產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鼓勵節約能源,發展可再生能源。 丹麥政府認為從長遠看其能源政策面臨三大挑戰:一是能源供應安全問題。世界對能源需求日增,國際預測到2030年世界能源消耗量將比目前增長60%,但石油供給越來越集中在政治不穩定的少數地區,丹麥經濟既要保持增長,又要面對不穩定的能源價格。二是全球氣候變遷。要想實現京都議定書和氣候公約所確立的目標,需要減少溫室氣體特別是二氧化碳的排放。三是經濟增長和發展的需要。全球化導致國際競爭激烈,丹麥企業必須保持國際競爭力,其中包括高效率地利用能源。另外,能源研究和技術需要盡快轉化為生產能力并為國家創造就業。 今后,丹麥政府將力圖在保證能源供應安全、保護環境和經濟增長之間找到制定能源政策的平衡點。丹麥政府決心把丹麥建成一個經濟快速增長、知識型和企業型社會,并在2015年將丹麥建成世界上最具有競爭力的社會。 2005年6月丹麥政府發布了《2025能源戰略》,作為政府的長期能源戰略規劃,該戰略對2025年前丹麥的能源發展做出了規劃和評估。 丹麥沒有可用于發電的水利資源,因公眾反對,于上世紀80年代初已決定不發展核能。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丹麥今后能源發展的重點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二、充分利用但不依賴本國油氣資源,力爭獲取資源效益最大化 經過多年努力,丹麥已形成穩固、靈活、適應國際市場競爭的能源體系。丹麥有基于多種燃料的能源供應體系、良好的能源基礎設施、高效率的能源利用率和高度自動化的石油天然氣生產。在如何使用本國石油、天然氣資源方面,丹麥有自己獨特的思路。 丹麥的石油天然氣資源對其能源自立功不可沒,但丹麥政府同時也非常清醒地認識到這些資源終有枯竭的一天,而且為期不遠。所以,丹麥充分利用但不依賴國內石油和天然氣資源,一方面既利用自己的油氣資源滿足國內能源需求,同時又借國際高油價之機出口賺錢。 經過幾十年的勘探,丹麥于1966年在北海發現石油天然氣資源,1972年第一口油井成功產油,此后丹麥所屬北海區域的石油和天然氣產量不斷增長,使丹麥從1997年起成為能源自給自足的國家。 2005年,丹麥石油產量為2190萬立方米,折合1842萬噸;天然氣產量為92億立方米。石油產量排在挪威和英國之后,是西歐第三大產油國。根據丹麥能源署統計,截至2005年底,丹麥石油已開采過半,已開采量為2.77億立方米,占總儲量的52%。已探明的剩余石油儲量約為2.57億立方米,天然氣儲量為1220億立方米,按照2005年的開采水平能夠分別再開采11.7年和13.3年。 丹麥能源署于2006年11月底發布了最新石油天然氣產量統計,預計2006年石油產量為2000萬立方米,比2005年的2190萬立方米減少9%。主要原因是一些油田維護和有意控制產量。2006年天然氣產量預計為91億立方米。預計2007年和2008年,石油產量與2006年大體持平,而天然氣產量將下降。另外,丹麥政府還大力勘探開發新的油氣資源。 丹麥在能源利用上善于進行綜合平衡,一方面出口石油天然氣,另一方面進口煤炭,爭取以最有利的市場條件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煤炭是當今世界重要而且價格相對便宜的能源,丹麥大量進口,而且在清潔煤燃燒技術方面世界領先。雖然丹麥石油天然氣自身儲量有限,但也擇機出口創匯,而且根據市場條件同時選擇進口,有進有出,目的是做到利益最大化。2005年丹麥煤炭進口來源國中,南非占31%,俄羅斯占26%,哥倫比亞占21%,波蘭14%,挪威5%,其他國家1%。2005年在丹麥石油出口目的國中,瑞典占38%,荷蘭占21%,法國11%,芬蘭8%,英國6%,德國6%,美國5%,其他國家5%。 此外,丹麥重視不斷優化能源結構,煤炭在能源總消耗量中的比重不斷下降,同時大量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 三、節能與環保并重,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時大力保護環境 節能不但能為經濟增長做貢獻,而且有助于穩定能源供應和解決環境問題。丹麥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將來的能源挑戰,將節能作為核心議題之一。 丹麥政府注重通過立法保證能源節約和提高能源效率,先后于1976年和1979年通過了《供電法案》、《供熱法案》,于1981年通過了《可再生能源利用法案》和《住房節能法案》,2000年又通過《能源節約法》,政府于2004年12月進一步修訂了節能法規,大力促進建筑和工業節能,提倡使用節能家電,培養公民和整個社會的節能習慣,目標是到2025年將能耗水平保持在目前狀態。另外,在節能方面政府通過對能源實行高稅收,加之推行嚴格的建筑標準和大量的宣傳,使節能成效顯著。 在環保政策方面,丹麥也越來越多地使用環保稅來進行調節。環保稅包括能源稅、污染稅、資源稅和交通稅。這些稅收占了丹麥稅收總額的約10%。 丹麥能源消費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氣、煤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費。近年來,丹麥能源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增加,煤炭的比重在明顯減少,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出于環保考慮。 由于強調節能并大力推廣應用各種節能技術和措施,丹麥比絕大多數國家在能源利用方面更有效率。能源消耗總量多年來基本保持不變。從1980年至2005年,丹麥的GDP增長了56%,但能源消耗只增長了約3%,所取得的成就令人驚訝。 丹麥大力提倡節能,通過熱電聯產、超超臨界高效鍋爐技術等提高能源效率,即能源開發、節能和環保并重。近年來丹麥能源使用效率更高,除了交通部門外,其他最終能源消耗基本維持不變;家庭和工業用戶節能顯著,家庭用戶自1980年以來每平方米耗能下降30%。 通過大力推廣熱電聯產,使得能源供應系統更有效率。目前,丹麥熱能消耗的50%是區域供熱方式;超過50%的電力來自于熱電聯產廠;熱電聯產在熱電廠中所占比重為63%;82%的區域供熱來自于熱電聯產廠。 不過,交通行業對能源是一大挑戰,近年來能耗一直在增長,而且基本上依賴石油。從按行業劃分的能源消耗量來看,交通運輸所占比重最大,為32.4%;其次是家庭消費,為29.2%;工農業占24%;商業服務業是12.7%。丹麥政府對控制交通能耗問題給予特別重視,增加撥款,加大開發提高交通能源效率的技術,并在歐盟內推動采取統一行動。另外,政府成立了專門委員會監管、督促開發其他可能的燃料替代交通運輸中依賴的汽油和柴油,例如生物燃料、天然氣和氫。 大力提倡節能,對環境保護也起到良好作用。丹麥整個能源業的二氧化碳排放持續減少,由1990年的5270萬噸減到2005年的4940萬噸。生產每度電排放的二氧化碳則由1990年的937克減到少2000年的623克,再減少到2005年的517克。 四、大力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推動能源可持續發展 丹麥將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作為解決能源安全問題的重要途徑,經過多年努力,現已成為世界上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先鋒。1980年,丹麥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比重只有2%,2005年已上升到15%。用可再生能源發電占總發電量的比重則由1990年的2%增加到2005年的29%。按照丹麥能源署的預測,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發電總量中的比重將達到36%,其中風力發電占大部分。為此政府將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創造適合的市場條件,并大量增加研發投入。 丹麥有著利用風力資源的悠久傳統,在利用風能方面處于世界領先水平。丹麥風機生產覆蓋全球市場40%左右的份額。2005年,丹麥風力發電已占到整個發電量的20.8%,近幾年內預計將達到25%,如果市場條件合適,今后的目標可以達到50%。世界著名的丹麥維斯塔斯公司,其風力發電機以高效和可靠而著稱,該公司所銷售的風機產品占世界風力發電市場份額的35%。 丹麥在大力研發和使用風能的同時,也較早開始利用生物質能。丹麥BWE公司率先研發秸稈燃燒發電技術,1988年丹麥誕生了世界上第一座秸稈燃料發電廠。目前丹麥已建立了多家秸稈發電廠,此外還有一部分燒木屑或垃圾的發電廠同時兼燒秸稈。丹麥的秸稈發電技術現已走向世界,并被聯合國列為重點推廣項目。 盡管丹麥的氣候條件并不十分理想,但仍十分重視對太陽能的利用。多年來,丹麥致力于研發提高太陽能效率的相關技術。至今丹麥已有3萬多個太陽能加熱站,主要用于居民家用熱水和空間加熱。目前正在全國推廣一個為期4年的名為“SOL1000”的太陽能電池項目。 從1997年以來,丹麥加大垃圾廢物的回收利用力度,有超過1/4的垃圾在熱電聯產廠中焚燒用來產熱和發電,真正做到了變廢為寶。 根據丹麥能源署的數據,目前在丹麥可再生能源中,以秸稈和木屑為原料的生物質能的比重為45%,垃圾占29%,風能占19%,太陽能占7%。如果按可再生能源發電來計算,則風能占67%,生物質能占21%,有機廢物占12%。 在進一步開發利用風能、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同時,丹麥對燃料電池、潮汐能試驗性示范電站建成。1989年以來,丹麥瑞索國家實驗室和有關公司共同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燃料電池研究并取得重要進展。丹麥技術大學、丹麥瑞索國家實驗室等正就未來氫技術和“氫能社會”進行聯合研究和攻關。此外丹麥對生物燃料如利用秸稈生產生物酒精和生物氣體等的研究也在積極進行中,技術已相當成熟,臨近工業推廣階段。 為了保持在能源領域的競爭力,丹麥政府近年來不斷增加對能源研發的資助。丹麥能源署有“能源研究項目計劃”,2007年準備為能源研究提供資助5500萬克朗。另外有丹麥Energinet公司對環保型能源研究提供資助,2007年款項大約有1.3億克朗。丹麥能源協會對節點研究提供資助,2007年大約2500萬克朗。丹麥戰略研究理事會對可再生能源和節能研究項目提供資助,2006年大約1.1億克朗。丹麥能源研究咨詢委員會2006年4月公布了一項《丹麥能源研究、技術開發和展示戰略》,提出要高度重視能源技術研發和展示,要組織大型公司和研究機構合作,研究目標要更多地集中于促進經濟增長和發揮市場潛力。 五、加強國際間能源合作 在全球化的今天,丹麥注重開展國際、多邊和雙邊的能源合作,以此來保護丹麥能源方面的利益,提升丹麥在能源領域的國際地位,促進與能源相關的商業利益如能源技術設備的出口。這些合作包括在歐盟、歐洲能源憲章、經合組織、國際能源署、聯合國和北歐部長理事會框架下的合作,此外還包括與合作伙伴的雙邊合作。 丹麥的電力和天然氣市場已完全放開,丹麥與北歐鄰國包括挪威、瑞典等組建了北歐電網,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隨時通過電力進出口調節供需,并與整個歐盟大量開展跨境能源交易。 在與歐盟合作方面,丹麥于2006年10月向歐盟提交了能源政策建議,由此也可以印證丹麥能源發展的思路。丹麥在建議中指出,由于近年來油價飛漲,歐洲不久即將面臨從中東、北美和俄羅斯等世界少數地區進口能源的風險。歐盟需要通過提高能源效率和發展可再生能源應對能源問題以及全球氣候變化。歐盟能源政策的目標應該首先包括能源供應安全、環保和保持競爭力。歐盟應該是減少對礦物燃料的依賴,為此應該爭取使歐盟成為世界上能源效率最高的經濟體。到2017年,各成員國每年節能目標應不低于1.15%。此外要增加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歐盟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總量中所占比重應不低于15%,到2025年應不低于20%。在2007-2013年間,將用于支持新能源和能源效率研發的資金增加一倍。另外,根據國際能源署預測,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30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將比現在水平增加60%。丹麥對此非常關注,將在國內采取措施控制和減少排放,并推動歐盟加強國際合作。 在能源技術和設備出口方面,隨著能源技術的進步,丹麥能源技術出口大幅增加。過去兩年間,丹麥能源技術出口額增長了30%。2004年丹麥能源工業共向國外出口了價值329億丹麥克朗的產品,其中風力發電技術出口占丹麥能源技術出口的70%。2005年丹麥風力發電設備及其他能源技術出口額達390億丹麥克朗,創下新記錄,其中帶動能源技術出口增長的主要是風力發電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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