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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滾粉式湯圓產售時間不超24小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12:18 城市快報

  昨天,記者從市質量監督局獲悉,本市于2006年12月27日修訂的原強制性地方標準《湯圓質量衛生標準》日前已經批準發布,將于2007年2月1日實施。

  《湯圓質量衛生標準》從5個方面對原有的《湯圓質量衛生標準》做了修訂。其中包括:增加了原料、食品添加劑、完善了產品分類;在原輔料要求中規定了不得使用回收餡料;增加了水分、總糖、蛋白質、揮發性鹽基氮和菌落總數、霉菌的指標;將餡料含量占凈含量的百分比修改為餡料和總重要求,用絕對值控制了餡料含量;對包裝物的成本也做出了規定。據了解,新標準將湯圓分為滾粉式湯圓和包裹式湯圓,按照餡料分類,又將湯圓分為果蔬類、蓉沙類、籽仁類、含肉類、低甜度類。此次標準的重新修訂,對湯圓餡料和總重規定更為嚴格:滾粉式湯圓要求,每40個湯圓總重量不低于850克,其中餡料含量占總重量的30%以上;包裹式湯圓要求,每個湯圓餡料的含量占總重量30%以上。滾粉式湯圓從生產出到售出不得超過24小時,包裹式湯圓從生產出到售出不得超過48小時。

記者付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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