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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慈善捐款捐入黑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02:11 北京商報
很多人都有過捐贈的善舉,但有誰能清楚地知道自己捐的錢物最終做了什么善事?資助了誰? 中國關心下一代健康體育基金會最近就受到一位捐助者的質疑。該基金會2005年的年度工作報告顯示,當年接受捐贈款數額為8208元。質疑者稱,光是自己的公司當年便捐贈了10萬元。 此事所反映的慈善機構賬目不清、信息不透明問題并不是個案。2006年,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以2.33億元的捐贈位列胡潤中國慈善榜第五位。吉利決定資助1000名品學兼優的寒門學子完成大學學業。為防止干部子弟冒領資助的現象發生,吉利還得花費大概200萬元的成本尋找真正的窮孩子。 中國的慈善事業尚不發達是事實,政府不斷改進財稅政策、鼓勵企業捐贈也是好事。但發展慈善事業,并不是籌到錢就完事大吉了,如何花錢更需要費一番心思,更需要政府的監管。 于2006年起實施的《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規定,公募基金會組織募捐活動結束后,應當公布募捐活動取得的總收入及其使用情況;公益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公布有關的資金使用情況。可筆者發現,除了中華慈善總會等較大的慈善機構,在很多基金會的網站上此類信息寥寥無幾。 按照規定,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有權力管理基金會,但是不少基金會都有上級主管單位的庇護,一些基金會的負責人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作為一個局級機構,民間組織管理局也是有心無力。 所以也就有了現在基金會魚龍混雜的局面,有些基金會一年到頭也做不了一件善事,但照樣活得自在。 社會需要善心、善款,但更需要在政府的有效監管下,慈善機構能夠善始善終。 趙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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