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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商標涉嫌侵權遭起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 00:51 北京商報
蘋果公司似乎同知識產權官司有緣。這次,把蘋果送上法庭的不是之前讓其麻煩纏身的英國蘋果唱片或新加坡創新科技,而是美國思科公司,惹麻煩的則是蘋果剛推出的手機“iPhone”。 美國當地時間1月10日,思科表示,蘋果新手機“iPhone”商標侵犯了該公司的權益。該公司早在7年前就取得了“iPhone”的使用權。而思科旗下的Linksys部門早在幾周前就推出了一款以“iPhone”命名的通訊設備。據悉,思科已經向美國當地法院提交了起訴書。 思科高級副總裁兼法律總顧問馬克·錢德勒表示,在蘋果發布“iPhone”手機前,思科和蘋果方面已就命名問題進行了相關的商談,蘋果一再要求希望可以使用“iPhone”來命名手機,但蘋果不應該在未經思科許可的情況下就使用“iPhone”商標。 1996年,一家名為Infogear的編制管理信息系統的軟件公司便注冊了“iPhone”商標,隨后,思科在2000年收購了該公司,并得到了“iPhone”的使用權。 由于“iPhone”商標已被思科注冊,蘋果的“iPhone”并沒有能及時拿到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的認證,而根據美國當地法律規定,未獲得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認證是不得在美國本土進行銷售的,該公司預計“iPhone”6月在北美銷售的計劃可能會受到影響。 北京優仕聯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楊安進昨日得知該起訴后表示,蘋果這次在明知有可能被起訴的情況下還推出“iPhone”手機,不排除其存在先于思科使用“iPhone”商標生產手機的想法。但如果蘋果公司在海外先于思科注冊“iPhone”,是可以允許在海外各個市場進行銷售的。 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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