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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型財政”轉(zhuǎn)為“公共財政”尚待時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08:57 中國經(jīng)濟時報

  ■昝愛宗

  政府花錢辦事,由“財政”支付。如果賬戶錢不足,自然由政府想方設法地解決,比如擴大稅收,增加收費項目,總之不能讓“財政”覺得沒有米下鍋。政府也不是萬能的,自然也沒有做“無米之炊”的能力,于是就出現(xiàn)了“稅不夠,費來湊”的亂收費現(xiàn)象,中央三令五申,屢禁不止。

  最近,寧波海王星廣告公司因為寧波奉化市政府額外增加“戶外廣告空間資源有償使用費”而將政府告上法庭,海王星因為4個設在高速公路兩鄉(xiāng)村土地上的T型廣告被收費3.2萬元(每個8000元),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利獲得勝訴。此后,浙江省金華、臺州等地的廣告公司1月6日聯(lián)名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質(zhì)疑其收費的依據(jù)——浙江省財政廳、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三部門2006年11月21日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加強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沒有上位法依據(jù)。至于這個“空間”是否“屬于國有”,是否應該收費,引發(fā)沸沸揚揚的爭議,受到新華社《現(xiàn)代金報》、《中華建設報》以及誠信網(wǎng)等媒體廣泛關注。

  既然財政是國家的錢袋子,那么就有了這么一個問題:財政的錢是從哪里來的?簡言之就是來自廣大納稅人,即“人民財政(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正是廣大納稅人支撐了這個龐大政府的有序運轉(zhuǎn)。1月8日出版的今年第1期《財經(jīng)》雜志披露:“2006年中國稅收總額37636億元,增長21.9%,即增收的數(shù)字高達6770億元!卑凑肇斦控斦茖W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趙全厚的分析,從每年赤字數(shù)據(jù)的變化看,2004年是3198億,2005年3000億,2006年2950億,2007年則應該在2800億左右。除了赤字以外,政府“錢袋子”還不夠用,所以非稅的“收費項目”也十分驚人。2006年12月1日《寧波日報》文章“政府部門一年收費近10億元?”援引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的話說,他曾多次撰文指出在行政執(zhí)法和司法中的部門利益帶來的危害,并且估算出各級政府部門每年收費總收入約為8000億元!2006年中國經(jīng)濟普查年鑒》統(tǒng)計的實際數(shù)字是“2004年全國工商、質(zhì)監(jiān)、城管、建設、交通、消防等政府部門收費達9367.67億元”。周天勇教授推測2005年全國行政執(zhí)法部門和司法部門的收費高達12500億元(約占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這些都是很難監(jiān)管的政府“非稅收入”。

  那么,這些由納稅人努力“貢獻”出來的資金,政府又是如何花的呢?為什么財政的錢年年不夠花,而“額外”大量巧立名目亂收費彌補“財政”不足呢?周天勇教授直接點明了政府收費積極性的背后:這些執(zhí)法機構存在的重要目的就是為了罰款。正如上面所言,“稅不夠,費來湊”,其實后面還有一句,“費不夠,罰來湊”。

  從1998年起,中國即宣布從“建設型財政”轉(zhuǎn)為“公共財政”,但“八年來公共支出所占財政支出比例不升反降,而政府投資與行政性支出占比雙雙提高”。當前不能不表示憂慮的是,“借財政收入再度大增之機,必須防止各級政府主導型投資升溫,避免財政無端為政府和利益團體的經(jīng)營失誤埋單,并進一步加快財政體制向公共財政的轉(zhuǎn)型。這意味著應當盡快歸還本應由政府支付的、屬于公共支出范疇的經(jīng)年‘欠賬’,逐步加大義務教育、基本醫(yī)療、社會保障等公共領域的支出。與此同時,因為經(jīng)濟周期終難避免,整體財政安排仍應量入為出、居安思危,避免在短期內(nèi)增加過多剛性支出,為未來埋下隱患。”

  一方面,財政大量缺錢,同時又有大量財政的錢沒花在正確的地方,另一方面,納稅人依法向國家納稅,為財政貢獻自己的所得高達25%,但政府之外又要收這費那費,不堪負擔的納稅人可以抵制嗎?浙江大學法與經(jīng)濟學研究所莊道鶴研究員指出,所謂“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實際上是變相設置新的行政許可,純屬濫用職權,枉法收費。對于沒有法律依據(jù)存在爭議性的或者非常明確屬于非公共產(chǎn)權性質(zhì)的資源,不顧實際地搞一刀切、亂收費,就是違法行為。在非稅項目上,省級政府部門的非稅收費也應以國務院《非稅收入目錄》為依據(jù)、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繩。由此可見,政府下發(fā)的“通知”在國家沒有出臺法律之前就如此“創(chuàng)新”,是否應當給主管部門辦個法律掃盲班?

  由納稅人供養(yǎng)的政府,應該盡快轉(zhuǎn)變職能,不要動輒收取什么費用,只要蓋上政府部門的大印,甭管有沒有法律依據(jù),自然也就成了天經(jīng)地義,進而誤以為“到手的權力都是有效的”,公共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公共利益私有化,后患無窮。

  現(xiàn)在,雖說浙江的部分納稅人敢于向“財政”叫板,但其實這也是一種無奈,納稅人不能有效監(jiān)督自己所納之稅,恰恰是不符合市場經(jīng)濟原則和法治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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