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提供的數據顯示,自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以來,中國平均每兩三天便發生一起與水有關的污染事件。
回望2006年,仍然不乏重大的水污染事件:9月的洞庭湖附近水域,砷超標10倍;11月,四川瀘州市的川南電廠燃油泄露,污染長江。
長江水利委員會最近的一份報告顯示,長江水質在過去10年中不斷惡化,僅在去年便有大約300億噸的工業廢水排入長江,與1998年相比增加了50%。目前,大約27.5%的長江水體已經遭到嚴重污染,水質低于三類標準。
其他環境事件也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今年9月,甘肅徽縣的鉛污染事件致使900多名兒童血液中鉛含量超標,其中62名兒童被確診重度鉛中毒。
對此,國家環保總局的報告稱,GDP增速過快導致了中國污染排放總量的持續增長。今年上半年,中國沒有完成既定的環保目標,主要污染物(COD、二氧化硫等)的排放量不降反增。
從今年上半年中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看,工業廢水排放量為120.4億噸,同比增長2.4%;COD(化學需氧量)排放689.6萬噸,同比增長3.7%;二氧化硫排放1274.6萬噸,同比增長4.2%。與此同時,今年上半年,中國GDP增速為10.9%。
事實上,對環境污染的控制是“十五”期間中國唯一一個沒有完成的國民經濟發展指標,而中國政府已經充分意識到這一領域問題的嚴重性并已經著手改善這種局面。
今年7月,中國決定在全國范圍內設立五大區域環境保護督察中心,建立“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強化國家環境監察能力、加強區域環境執法監察。
10月份,國務院成立了“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這將是中國首次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徹底的污染源清查行動,目的是為了實現“十一五”期間中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10%這一目標而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同時,中組部規定“環保問責”將成為“十一五”期間對地方官員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于沒有完成環保指標的主要責任官員,在晉級、升遷等方面將受到限制,責任重大者還將被問責免職。
(地區司環境處摘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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