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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商對峙“零供辦法”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 00:00 北京商報
2006年,零售業內對“普馬案”和“盛興案”之后依舊層出不窮的零供沖突顯得有些“麻木不仁”。而一部看似帶給供貨商福音的“零供公平交易辦法”似乎將這個不解的矛盾拽入了更大的漩渦。 一邊是無從捍衛自己利益的供貨商,一邊是擁有渠道話語權的零售商,在本就不平衡的利益天平上博弈,遭遇拖欠貨款、濫收費等不公平待遇的供貨商怨聲載道。 2006年11月15日,商務部等5部委頒布實施的這部“零供辦法”在短時間內贏得了很高的呼聲。擁護過后,頭腦清醒過來的供貨商們便又發現,習慣了霸權主義的零售商們并沒有因為“辦法”的出臺而善待他們,他們所期待的“和諧共贏”局面也還只停留在一紙條文的承諾上。 2004年,由普馬事件為代表的零供糾紛在業內引起關注后,供貨商們便一直以弱勢群體的身份維權。而業內達成共識的是,這部“零供辦法”的諸多條款,都是在偏向供貨商一方。然而,在市場經濟的作用下,供大于求的客觀規律使得供貨商雖有“辦法”護身卻依舊難敵“霸權”。“辦法”與供貨商對峙局面的背后,正在進行的是一場市場經濟與政策調控的博弈,而誰勝誰負只有時間能檢驗。 “零供辦法”出臺 期盼三年 2006年10月18日,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5部委共同對外發布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這部醞釀了3年之久的“零供辦法”出臺擲地有聲,11月15日正式實施。 “辦法”是目前零售業內惟一一部行業規范。其中明確規定,零售商不得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等為由收取費用;零售商對供貨商回款期限不得超過60天,并明確違反規定最高將接受罰款3萬元。 據了解,該“辦法”在征求意見階段還名為《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最終更名“公平交易”出臺,也顯現了國家相關部門對此部“辦法”給予的厚望。 “辦法”也是截止到目前零售業內最詳細和最有針對性的一部行業法規。很多供貨商對此部辦法給予肯定,表示辦法的出臺是零售業內立法的突破,是供貨商“用血的代價”換來的成果。 供貨商爭議“辦法” 依舊不滿 雖然零售業內都公認“辦法”對行業的積極意義,但是依舊滿足不了一直處在水深火熱之中的供應商們的“苛求”。 11月底,在“辦法”正式實施半月后,驗證了“辦法”不奏效的供貨商再次“起義”。171家供貨商聯盟的北京供貨商專業委員會代表表示,該“辦法”并沒有在實際操作中得到貫徹。零售商依舊在以“促銷員管理費”、“合作基金”等名目變相征收費用,并且變本加厲;而零售商拖欠貨款現象也沒有好轉,如不答應相關條件,供貨商將會被清除出賣場,不獲得續簽合同的機會。同時,也有供貨商直指“辦法”漏洞,如“60天還款”應表明“60天還款付清”,以免被零售商鉆空子;要求相關監管部門加強執行力度,能夠貫徹執行罰款等懲罰措施。 “辦法”出臺后的一月中,全國家世界供貨商圍堵門店追討債款,北京首聯小白羊超市由于拖欠貨款遭供貨商斷貨等狀況依舊在發生。 張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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