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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售房須公示套內和建面價格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2:34 重慶商報
本報訊(記者 曹勇)從2007年1月1日起,開發商賣房時不在銷售現場或銷售點公示房屋的套內和建面兩種價格,將被房地產交易監管部門封盤。昨日,市國土房管局透露,我市出臺了《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后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時,除了在銷售現場公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還必須公示房屋的套內面積和建筑面積銷售價格。據介紹,《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公示兩種價格以方便選購 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對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作了詳細的規定。為了提高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要求開發商必須在商品房銷售現場和項目銷售點公示如下信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地產權證(現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屋套內面積和建筑面積銷售價格。 據了解,要求開發商公示房屋套內和建面價格在我市還是第一次提出。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目前我市商品房銷售的價格公示并沒有統一的規定,有的開發商公布的是套內價格,有的開發商為了突出項目的價格優勢,又把套內價格折算為建面價格,還有不少樓盤根本就沒有公示銷售價格。因為價格標注的不統一,不少市民在買房時往往分不清哪個高哪個低,不方便其選擇購買。 違規放號售房也將被“嚴打” “如果開發商沒有在項目銷售現場或銷售點公示房屋的套內銷售價格和建筑面積銷售價格,將受到暫停樓盤銷售的處罰。”市國土房管局人士表示。《辦法》還對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擅自售房;不符合商品房預(銷)售條件以放號、會員卡、貴賓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未實行商品房網上簽約或聯機備案系統等10多種行為列入了“嚴打”的范圍,“凡是有上述行為的,房地產交易監管部門將發出《責令停止違法違規行為通知書》,并可采取在銷售現場公示違法違規行為、暫停樓盤銷售、暫停其交易登記、暫停其房地產抵押登記以及暫停其資產轉移手續辦理等限制措施,限制其交易行為,待其整改完成后解除限制。” 相關新聞 房地產交易7部門共同監管 市國土房管局昨日表示,根據《辦法》,今后對房地產開發企業、 記者 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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