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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發布文化創意產業指數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02:13 北京商報
作為北京市“十一五”期間經濟發展的新“引擎”,文化創意產業概念和標準終于有了定論。昨天,北京市統計局發布了《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以下簡稱《標準》),這是我國內地首個此類標準。 產業劃分:跨越 二、三產業傳統分類 《標準》指出,文化創意產業是以創作、創造、創新為根本手段,以文化內容和創意成果為核心價值,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征,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體驗的具有內在聯系的行業集群。 據北京市統計局副局長于秀琴介紹,《標準》將文化創意產業劃分為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軟件等9個大類,在范圍上涵蓋了設計研究、生產制造和傳播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相關行業,包含了從上游到下游的產業鏈全過程,在范圍上跨越了二、三產業的傳統分類。 □ 文化藝術 □ 新聞出版 □ 廣播、電視、電影 □ 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 □ 廣告會展 □ 藝術品交易 □ 設計服務 □ 旅游、休閑娛樂 □ 其他輔助服務 經濟地位:2005年占北京GDP10.2% 依據《標準》,市統計局對2005年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的主要數據進行了測算,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已具備一定規模,支柱產業的地位初步確立。 2005年全市文化創意產業實現增加值700.4億元,占全市生產總值的10.2%,按現價計算,比上年增長14.1%,高于全市GDP增速。全市文化創意產業實現收入2793.6億元,增長13.2%。 其中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和設計服務是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的四大主體行業,2005年所擁有的資產和實現的增加值占全市文化創意產業的比重分別達到68.9%和76.1%。 在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方面,出版物品種、電視劇出品集數、電影產量均在全國占據重要份額。2005年,全市出版圖書10萬余種,約占全國的49%。 文化藝術和旅游、休閑娛樂在全市文化創意產業中所占比重雖然較小,但增勢強勁,是目前本市文化創意產業中發展最快的兩大行業。2005年兩個行業增長速度均在40%以上。 評價標準:產業統計制度明年誕生 《標準》在體系安排上兼顧了文化創意活動自身的特點和北京產業發展的現實需要。 《標準》的制定,旨在為界定和規范本市文化創意產業提供標準,為開展文化創意產業研究、建立和完善文化創意產業統計制度奠定基礎,為監測和評價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狀況提供依據。 同時,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北京市已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頒布了文化創意產業投資目錄,設立了文化創意產業專項基金,該分類標準的制定也可為各類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實體的認定提供參考。 明年北京市統計局還將在現有的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的基礎上,建立全面系統的文化創意產業統計制度,定期對文化創意產業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測與評價,一個新的產業指數將在北京誕生。 標準銜接:與國內外具較強可比性 目前,正式使用文化創意產業概念的有我國的臺灣、香港和北京3個地區。此前,香港特區政府和臺灣有關方面已正式發布了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并通過了一系列行動計劃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對于中國內地發布的第一個關于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標準,于秀琴介紹,北京市在制定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過程中注重與國內外標準的有效銜接,具有較強的可比性。 臺灣、香港地區的標準是源于英國的創意產業標準,并不包括科技類產業。 北京的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比較類似于美國等地方的版權產業標準,關注的是科技發展對文化、經濟活動的深刻影響,更加強調文化、技術和經濟三者的深度融合,其范圍既包括文化產業的全部內容,同時也包括文化產業以外的科技創新活動內容。 朱裴/文 李烝/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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