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河南給省管國企負責人戴上緊箍咒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4:48 中國青年報
本報鄭州12月7日電(記者 韓俊杰 實習生 耿毅)近日,河南的省管國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有了一個“緊箍咒”——按照河南省國資委近日出臺的文件,省管國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不僅每年要提前進行預算,而且預算還必須經過省國資委的審批。而在此之前,省國資委還沒有這樣管過省管企業負責人的職務消費。 據了解,職務消費是指企業負責人為履行工作職責所發生的消費性支出,主要包括公務用車配備及使用、通訊、業務招待(含禮品)、差旅、國(境)外考察培訓等與企業負責人履行其職責相關的消費項目。 在近日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省管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中,河南省國資委明確規定,各省管企業要結合本企業情況制定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規章制度,并按項目建立個人臺賬;企業每年都要提前制定企業負責人來年職務消費預算方案,并報國資委審批。省管各企業2007年的年度預算方案,必須于2007年2月底前報河南省國資委審批。 《意見》還對一些問題提出了禁止性的規定:嚴禁企業在發生非政策性虧損期間,購買或者更換小汽車、裝修辦公室、添置高檔辦公用品等;嚴禁違反規定用公款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用公款支付或者報銷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購置住宅、住宅裝修、物業管理等生活費用;嚴禁超過規定標準報銷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嚴禁將職務消費范圍內的開支,轉移到下屬單位報銷;嚴禁使用信用卡、簽單等形式消費時,不提供原始憑證和相應的情況說明等。 同時,為了確保國企負責人職務消費的透明化,《意見》要求,企業擬定的職務消費規章制度在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前,應當采用適當形式聽取職工意見。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情況要作為廠務公開的內容在適當范圍內公布,接受職工的民主監督。公布的內容原則上包括:公務用車配備及使用、通訊、業務招待(含禮品)、差旅、國(境)外考察培訓等職務消費的年度預算及執行情況等。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