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扶貧貸款豈能用于建“花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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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10月30日 08:26 經濟參考報 | |||||||||
“九寨花園”號稱四川九寨溝縣的“第一個商品房小區”,它的誕生充滿了“領導關懷”和“特事特辦”:土地出讓金可以只交一部分,建樓可以用扶貧貸款,資質不夠可以蓋了房子再去補。商品房建好后,縣政府讓財政局買單把房子全部買下。 《民主與法制時報》
新城區是建起來了,很漂亮。但這樣的漂亮背后掩蓋著多少丑陋? 一是為了加快建設速度,當地部門不惜違反國家法規。土地出讓金沒有全部支付,有關部門卻給其辦理了土地使用證。而且先有《土地使用權證》,然后才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明顯的和國家規定相違背。 二是大肆挪用公款資金,甚至連扶貧款也不放過。扶貧貼息貸款可以不用在扶貧上,卻用在了開發商身上。 三是這么大的工程卻讓一個資質不夠的開發商去做。根據規定,一個小區起碼要有三級資質的開發商才有資格開發,九寨花園的建設接近尾聲時,九寨溝縣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才取得由四川省建設廳頒發的暫定三級的資質證書。這背后究竟隱藏著什么,讓人不得不懷疑。 四是開發商賺得個金錢滿盆,可是國家稅收卻大量流失。至今該縣地稅局領導也無法出示完稅證明。 五是官商聯盟。政府動用扶貧款幫助開發商建房子,房子建起來后,390套房由縣財政局來收購,似乎沒有老百姓的份兒,與扶貧就更不沾邊了。 江蘇 肖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