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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調控問責政府迫在眉睫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04:06 中華工商時報
執法不嚴問題仍然突出法律懲處作用尚未彰顯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負責人日前表示,當前,我國已建立了比較嚴格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體系,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仍很突出,法律懲處機制的作用尚未完全體現。進一步采取對政府實行問責制,落實土地調控政策迫在眉睫。 這位負責人指出,最近一個時期,伴隨著固定資產投資擴張,違法違規用地、濫占耕地的現象進一步凸顯,土地執法中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新動向。突出表現在:一是違法違規用地現象嚴重,從今年執法檢查的初步結果看,一些城市的違法用地比例仍然居高不下;二是“以租代征”或以“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為名,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問題非常突出;三是雖然地方政府作為違法主體直接違法批占土地問題有所減少,但默許甚至支持違法用地的問題仍大量存在。他認為,對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所取得的成績不能高估,當前的執法形勢不容樂觀。 這位負責人說,國務院最近下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與以往規定相比,有一個最顯著的區別是,在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即首次明確規定要對政府實行問責制。問責主要是對地方政府負責人的違法違規領導責任進行追究,對地方政府責任人問責主要有三類情形,即: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的;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 該負責人表示,問責制的推行意義重大,但問責制的合理構建更為關鍵。為此,監察部、國土資源部正在著手完善土地違法違規領導責任追究辦法。該項工作目前已經啟動,國土資源部執法局正配合監察部對《關于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進行修改,重點是增加領導責任問責的相關內容,力爭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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