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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億萬富豪五年反腐悲欣路(2)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14:26 南方周末
“領導批示” 果然,2001年4月9日,孟克非被海口市公安局傳訊。他的第一反應是震驚——干過十幾年司法的億萬富豪知道,即使查無實據,整個案子也會折騰兩三年。但他相信自己無罪,而辦案人員出示了劉須欽的舉報材料,并對孟克非說,“領導批示抓你,我們也沒辦法。”聞聽此言,孟克非拍著公安局的桌子怒吼起來。 有知情者說,抓人的命令是最先下達到省公安廳的,但遭到了拒絕。于是,海口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隊長豐某,承擔了這個職責。豐某后因巨額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據孟克非稱,事后,最高檢察院反貪局一位負責人曾找到海口市公安局,對方依然答復,“抓孟克非有上面的指示。”為了免責,某公安人員還向上面打了一份“孟克非無罪”的報告,并且自己私藏一份“日后保生”。 孟克非被抓的次日,省股改辦向那位“省領導”遞交了調查報告。這份文件稱,劉須欽不是出資人代表,假借省領導指示干預國科園是錯誤的。“但是報告發出后,沒有得到任何回應。”省股改辦一位負責人說。 為收集整孟克非的材料,劉須欽來到海南文昌市。“椰子大王”孟克非的農林產業,就從這里起家。劉須欽找到市委書記和一位副市長稱,要整治“猖狂”的孟克非。但這個要求遭到二人拒絕。在孟克非案的庭審中,他們出具了孟克非的投資證據,并側面證實了劉須欽的“整人”作為。 2001年5月,孟克非“虛假出資和虛假注冊資本案”被移交海口市和秀英區檢察院,但辦案人很快發現其中的問題。次年1月9日,海南省檢察院召開省、市、區三級檢察院主管檢察長聯席會議,結論是“金美公司并孟克非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罪不成立,應無罪撤訴”,并要求“盡快解除對孟克非的超期羈押”。海口市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曾繁茂主持召開了一次檢委會,稱此案為“賊喊捉賊”,并表決通過“不予起訴”。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中,曾繁茂證實了這一點。 此時,億萬富豪已經被關進看守所。對于那種落差,孟克非至今無法忘記——他被脫去鞋襪,解去皮帶,從奔馳600中被押入警車,和30多人被關在一間潮濕的房子里。 “監室里人人赤身裸體,目露兇光,我幾乎喘不過氣來。”他回憶說。但后來他發現,犯人也是有“正義感”的——當他們聽說他是因“反腐敗”落難時,就沒有難為他。 此后的日子里,孟克非案幸運地得到省委高層的關注,有人開始暗中保護他,比如不讓他單獨吃飯,因為怕黑勢力陷害。 2002年2月10日,關押10個月的孟克非被“取保候審”。而已消瘦不堪的孟克非此時抱定了魚死網破的決心——開始不斷找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上訪申冤,舉報劉須欽等人和國科園的特大經濟問題。3個月后,他得到了“結果”——因“違反取保規定”,孟克非被重新收押。 孟克非被抓1年后,案子在海口市中院開庭。開庭當天,有人在法院門口散發報紙,標題是“海南‘椰子大王’孟克非詐騙億元受審”。“法院還沒有開庭,起訴書內容怎么會出現在媒體上?”聽到這個消息,孟克非吼道。 一夜之間,億萬富豪變成了超級騙子。 有罪判決 對“超級騙子”的指控集中在3個方面: 虛報注冊資本,成立金美國際椰子產業公司;將政府沒收的土地抵押給銀行,騙取巨額貸款;金美公司假出資1億多元,騙取國科園股份。 檢察官出身的孟克非準備了5卷、共計4000多頁的證據,進行無罪辯護。在4天的庭審中,他滔滔不絕,稱所有指控“沒有一句真話”。 但時任省股改辦主任的鄭琦認為:“金美公司重組國科園,是雙方共同委托的事務所進行評估的,如果出現資產不實,應該由評估所承擔責任。” 而海南省審計廳一位負責人則說,金美沒有假出資問題,相反,這是國科園的死結。根據省紀委專案組和審計廳的聯合審計,國科園為了上市,共編造了近1億元的虛假利潤;另外,國科園在與金美公司重組前,就有虛假出資約2500萬元。“國科園案可能是海南建省以來最大的經濟犯罪案件。”這位負責人說。 2005年7月,省審計廳再次公布對國科園的審計結果。劉須欽任董事長期間,將國科園股本金2.2億元、銀行貸款9000萬元用于“投資”,收益僅700萬元,而核銷的投資損失為1.8億元。 “省紀委和省股企辦曾多次提出對國科園進行審計,但總是有人反對。”省紀委一位副廳級干部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 孟克非一審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這個結果讓孟震怒,隨后,他向省高院提起上訴。在有關判決的材料上,他的簽字是“反腐英雄孟克非”。 國科園一位老股東回憶,判決后,他曾找到劉須欽,希望息事寧人,但對方不買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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