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稱并未違反合同,中國A50指數期貨將如期上市
本報訊(記者劉寶強)針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下稱“上證信息”)起訴新華富時指數有限公司(下稱“新華富時”)違約許可他人開發中國A50股指期貨,新華富時昨日表示,公司并未違反與上證信息的合同,即使該合同被終止,公司仍能繼續編制中國A50指數,并堅稱該股指期貨將如期上市。
昨日有媒體報道,新華富時違反誠信原則和許可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未經原告書面許可,擅自允許第三方以基于原告提供的上證所實時行情編制的“中國A50指數”開發“中國A50股指期貨”金融衍生產品,并擬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
該律師還指出,該訴訟已經被上海浦東新區法院正式受理。上證信息的代理律師對媒體表示,雙方許可合同將于今年10月到期,如得不到續簽新華富時A50指數的信息來源及其編制行為的合法基礎將完全喪失,中國A50股指期貨持續上市的基礎將不復存在。
新華富時對此表示,公司與上證信息的合同許可公司編制中國A50指數及該指數的變形指數,經過律師確認并未違反與上證信息的合同。不過,新華富時透露,即使雙方合同被終止,公司也有其他的合同安排,能繼續編制中國A50指數。
由于新加坡交易所成功推出新華富時A50指數期貨,將對中國A股市場的部分定價權造成重大影響,這場訴訟將是一場A股股指期貨的“保衛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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