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報道“喉舌”要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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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25日 07:37 中國質量新聞網 | |||||||||
據8月21日《中國青年報》報道,一則西瓜注了紅藥水的荒唐報道,讓農民損失3000萬元。1個月以來,海南省文昌市的瓜農邢大民一直心有余悸,謠言最盛時,良種西瓜的收購價為0.4元~0.6元/公斤,一般西瓜甚至0.24元/公斤都沒人要。這些消息是7月19日的廣州某報報道的:廣州市民向有關部門投訴,懷疑西瓜被注入了紅藥水。一時間,廣州市面上的西瓜無人問津。緊接著,香港幾家媒體轉載了這則報道,引起香港食品環境衛生署和香港消委會的重視,專門提醒香港市民提高警惕,謹防“食瓜中毒”。從媒體報道情況看
很顯然,在缺乏足夠事實證據和數據證據的前提下,廣州這家媒體沒有履行必要的社會調查、實事求證和專家咨詢等新聞程序,就將“紅藥水西瓜新聞”作為“新近發生事實的報道”傳播了出去,形成了新聞紙實事,成為公信力、信任度可靠的消息資訊。媒體一不小心,就將精心包裝的“信息炸彈”扔到了風平浪靜的社會部落,成為“社會病蟲害”、社會災難的罪魁禍首。 信息封閉的年代,新聞不夠真實嚴肅,可能造成區域性社會恐慌和公共信息安全危機,今天,社會早已步入了信息時代和數字社會,鼠標輕點、鍵盤敲擊,瞬間就完成了“信息病毒”的傳播。所以,新聞一旦形成危害鏈條,就不再是區域性危害,而可能成為社會恐慌和經濟受損裂口,一個小消息就能造成海南瓜農3000萬元的大損失。 因此,筆者認為,新聞機制應該具有實事求證意識。新聞可以娛樂化,但新聞娛樂化不等于娛樂新聞,準確二字應該像太陽一樣不可缺失。新聞不僅僅是在傳達消息,記者的筆不僅僅是謀生的工具,更是推動社會公正和責任的加速器;記者的責任不僅是書寫文字,更要傳達社會良知,為社會消解隱患,而不能只顧炒作,求一時轟動,最終喪失社會公信力。 作者:耿銀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