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否認向新豐電廠違規放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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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25日 02:20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記者陳琰)針對內蒙古新豐電廠出現的違規放貸問題,建行新聞發言人胡昌苗昨天表示,建行只是按規定程序向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供貸款,并沒有對具體項目直接貸款,因此不存在違規信貸問題。 去年7月8日,內蒙古新豐電廠發生坍塌事故,一年后的8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認定,內蒙古全區違規建設電站規模高達860萬千瓦,問題嚴重,且大部分違規企業屬于內蒙古
雖說未直接向具體項目貸款,但胡昌苗也承認,建行在跟蹤客戶貸款資金運用過程中,存在對政策不敏感、貸后管理措施不健全等薄弱環節。 昨天,建行還回應了在“銀政合作”中發放“打捆貸款”的說法。所謂“打捆貸款”,是指以國有獨資或控投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為承貸主體,以財政出具的還款承諾作為償債保證,將一城市或區域的若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組合起來作為一個整體項目向銀行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這種會給銀行帶來潛在經營風險的“打捆貸款”上半年被5部委叫停。胡昌苗說:“目前,建設銀行不存在任何‘打捆貸款’,這已經得到了人民銀行、銀監會的充分肯定。”據介紹,今年以來,建行先后與內蒙古、四川、浙江、深圳、上海(浦東新區)等15個省(市)政府簽署銀政合作協議,協議信貸額度13486億元,但這些貸款完全符合市場經濟規則,不帶任何指令和絕對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