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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正式啟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標識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23日 15:16 商務部網站

  商務部新聞辦公室文章類型:原創內容分類:新聞

  近日,商務部發出《通知》,正式啟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標識。《通知》對標識的含義作了詮釋,對標識的使用范圍、標識牌的內容、使用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

  《通知》規定,“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標識使用的主體是商務部、地方各級商務主
管部門和經省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授權使用的其他單位。標識可用于辦公類載體、出版物及宣傳品、網頁和標識牌。標志牌將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驗收合格的農家店進行發放,日后經檢查不合格或經檢舉核查有問題的農家店將收回標識牌。未經授權擅自使用標識或標識牌的,由當地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工商部門根據《商標法》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標識使用的監督管理,維護標識的嚴肅性,對已按要求使用標識或懸掛標識牌的農家店、配送中心均需在

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信息服務系統中登記,長期接受社會監督。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標識的正式啟用,有利于進一步規范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增強試點企業的榮譽感和責任感,真正將質量合格的商品送下鄉,優化農村消費環境,引導農民健康消費,促進農村商品流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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