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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示范文本論證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23日 01:28 北京商報

  商報訊(記者 吳穎)昨天,修改后的《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示范文本進入公開論證。據了解,該文稿論證后可能在今年10月份實施。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論證稿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內容上增加了三項。如,車身顏色和內飾顏色增添了“首選、次選”項;售后服務增加了“賣方要為買方提供由生產廠家認定的兩家以上維修保養網點”;違約責任中增加了“如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未付
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超過約定期限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違約金或不返還定金”。

  文本中還規定了定金的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因買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但因賣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此外,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吳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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