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南寧訊(記者徐慶成)開發商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降低節能標準;對達不到節能要求的工程項目,不得參加各類評獎活動。8月11日,記者從南寧市建委獲悉,建設部下發的《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今后,開發商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當注明建筑節能的實施內容。
據介紹,早在2001年10月,建設部就頒布了《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其中有7條是強制性標準,但實際卻很少得到執行。此次,國家建設部出臺的《辦法》,對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等單位的責任,都有詳細的規定,以確保民用建筑工程與建筑節能標準一一對上號。
南寧市建委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辦法》是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的細化,房地產開發商成了《辦法》“盯”住的首要對象。按《辦法》,今后開發商組織設計方案評選時,應將建筑節能要求作為評選的重要內容之一。而在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過程中,開發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降低建筑節能標準;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建筑節能性能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采暖空調系統、照明設備;不得篡改或者偽造檢測報告等。在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時,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注明建筑節能的實施內容等。其中,對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時,要進行采暖空調、通風、電氣等系統的調試。
記者了解到,為了推進建筑節能工作,《南寧市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管理暫行辦法》已于今年8月1日起執行。加上現在《辦法》的實施,將會推進民用建筑節能規范在南寧“落地”。編輯:韋怡作者:徐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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