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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全面清理處置閑置土地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09日 01:31 東方早報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日前下發了《關于全面開展非農建設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的通知》,決定在9月底之前全面清理處置該省非農建設閑置土地,促進城鎮建設用地重整與再利用,緩解土地資源供需矛盾。

  根據該通知,該省各地應向土地使用者發出調查核實通知書,并要求7日內將土地開發利用情況及其相關證據,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反饋。經調查核定的閑置土地將依法進
行處置。其中,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供地不及時等類似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土地使用者提供相應文件和證明資料,及時說明原因、申報延期開工建設,在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重新確定開發建設時間,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除以上原因外,閑置1年以上、不滿2年的,依法從高征收土地閑置費,并限期動工開發建設;閑置2年及以上的,撤銷原批準文件,終止土地出讓合同,注銷土地登記,并按規定繳納土地閑置費后,由土地儲備中心代表政府依法無償收回。

  上海東方早報記者昨天從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獲悉,該局于去年就出臺了《關于閑置土地的清查處置意見》,全面清查閑置土地。清查范圍除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經同意超過規定期限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土地,還有雖已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面積不足1/3或已投資額不足1/4,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土地。

  該市對土地閑置認定滿2年以上但開發建設前期工作已準備就緒、已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地塊另作規定———經市、縣

國土資源部門批準后,可延遲動工開發建設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并按規定收取土地閑置費;到期之后仍未動工開發建設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據了解,南京市還將清查土地已征用并已完成批后實施、尚未落實項目的地塊,分析未供原因,屬用地單位未支付征地規費及農民補償費的,督促用地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取消該項目用地,重新安排其他項目用地。對因違規拆遷造成的空閑土地,將督促相關單位組織復耕,無法復耕的將督促辦理用地報批手續或依法作出處理,防止土地資源的浪費。

早報記者 魯勛 羅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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