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能過剩行業的清理工作要在1個月內完成無疑是各地政府面臨的一大考驗——在上半年固定資產投資居高不下,國家主管部門接連出臺行業結構調整意見收效不大的情況下,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國家環保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銀監會五部委于1日以特急形式聯合下發《關于印發新開工項目清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嚴格依照清理標準,對違規開工建設的項目進行清理整頓,并強調各地清理工作要在通知發出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鋼鐵、電解鋁、電石、鐵合金、焦炭、汽車、水泥、電力、紡織等大多數產能過剩行業成為清
理重點。產能過剩行業成清理重點《通知》指出,當前固定資產投資新開工項目在產業政策、項目審核、土地審批、環境評價、信貸政策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問題,影響了正常的建設秩序,不利于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的貫徹落實。各地要對今年以來的新開工項目,在已經開展的自查工作基礎上進行全面清理。據悉,此次清理范圍包括今年上半年列入統計范圍的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新開工項目。其中,鋼鐵、電解鋁、電石、鐵合金、焦炭、汽車、水泥、電力、紡織行業要清理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煤炭行業要清理設計能力3萬噸/年及以上的項目;可以看出,除電力以外,其他行業均屬發改委認定的產能過剩或潛在過剩的行業,且大部分已出臺行業結構調整意見。確定六大清理標準據了解,五部委列出了六大清理標準,主要涉及產業政策、項目審核程序、土地審批、環評審批、信貸政策執行以及安全監管方面。其中主要包括:是否違反產業政策;是否未通過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但已審批或核準;是否存在“分拆審核”;是否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是否存在“以租代征”;是否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是否違反《關于加強宏觀調控整頓和規范各類打捆貸款的通知》的規定;是否將流動資金貸款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等其他問題。清理工作限1個月內完成據悉,五部委要求各地清理工作統一上報數據,清理工作要在通知發出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對照清理標準發現存在任何一項問題的新開工項目,有關部門要依法進行處理,要責令項目暫停建設、限期整改,在項目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完相關程序后方可復工建設。對存在問題的新開工項目,各地要將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措施,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對違規項目相關部門不得放行和辦理手續。五部委還要求各地在上報的材料中詳盡列出存在問題的新開工項目名單、處理措施以及鋼鐵等重點行業清理結果。在各地清理工作結束后,國務院將組織督查組對清理工作進行抽查。重申新開工項目必備條件《通知》再次重申了新開工項目的必備條件,即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發展建設規劃和市場準入標準;已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已按規定和要求開展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依法完成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并辦理土地使用證;已按規定和要求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需要審批或核準的建設項目,必須已經通過用地預審和環評審批后方可審批或核準;需要備案的建設項目,必須在備案后方可辦理土地預審和環評審批等相關手續。《通知》強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要建立新開工項目管理制度,把加強新開工項目管理作為投資宏觀調控和建設項目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各地加強對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后至開工前的跟蹤指導,完善新開工項目審核、用地、環評等環節的檔案管理。國家發改委將加強對各地新開工項目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項目審核、土地審批、環評審批等建設程序執行不力的地區予以通報。[][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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