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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南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交由地稅機關代收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03日 00:57 新桂網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南寧訊(記者龔文穎)從8月1日起,凡位于南寧市行政區域內、并在市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各類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其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保障金)交由地方稅務機關代收,此舉對加強和規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工作和保障殘疾人勞動權利有重要作用。

  據統計,南寧市城鎮殘疾人就業人數為12811人,但由于一些單位對安排殘疾人就業
持消極態度,導致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在收取保障金時遇到諸多困難,實際征收金額只占總額的20%。為此,南寧市政府要求,凡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比例的用人單位,應按年度和征繳標準繳納保障金。

  據了解,8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單位必須持《廣西壯族自治區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基本情況表》、《南寧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款通知書》,到辦理稅務登記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申報繳納手續。

  編輯:王香菊作者:龔文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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