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應具有公司治理能力和知情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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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01日 11:33 PRNEWS.cn中國商業電訊 | |||||||||
上海2006-08-01(中國商業電訊)——日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辦的2006年度第3期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培訓班上,上證所副總經理周勤業闡述了“獨立董事應具有公司治理能力和知情權”的觀點。 周勤業副總經理評價說,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文件頒發近五年時間里,絕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按照文件精神,聘請和配備了獨立董事,獨立
周勤業副總經理提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具有公司治理能力和知情權。獨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實踐中應按照國務院《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文件精神,切實發揮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專業委員會中的作用,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出謀劃策,對全體股東負責。同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也應為獨立董事創造條件,使獨立董事真正具備知情權,發揮知識優勢參與公司治理。 周勤業副總經理還要求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除了按照證監會《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綱要》、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參加任職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外,還應該積極參加獨立董事后續培訓,不斷更新知識,以適應證券市場的發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