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南寧訊(記者王榮軍)7月18日南寧因大雨襲城而發生嚴重內澇,不少商家的店鋪被水所淹,損失嚴重,不得不暫時歇業重新裝修鋪面。為給納稅人災后重建提供幫助,近日來,南寧市地稅部門到一些受災嚴重的商家實地了解受災情況,并“送”去相關的稅收政策。據介紹,受災商家在歇業期間,可到地稅部門提出申請,獲批后歇業期間稅款停征。
7月27日,南寧市地稅局、青秀區地稅局的稅務工作人員,來到南寧市民族大道旁的喜洋洋婚紗攝影店,了解商家受災情況并“送政策”。據該婚紗攝影店負責人介紹,在7月18日的內澇中,該店內外均被水嚴重浸泡,店面裝修及各種設備受損嚴重,店里的污水用10多臺水泵抽了四五天才抽盡,直接損失大概在100萬元以上。該店只好重新裝修鋪面,預計歇業時間在兩個月以上。
當天,地稅部門工作人員在該婚紗店里“現場辦公”,向該店的財會人員講解個體工商戶因災后重建需歇業整頓所需手續等稅收政策,并指導其填寫《歇業、復業申請審批表》,現場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據了解,像喜洋洋婚紗攝影店這樣受災嚴重的商家,只要辦理了歇業手續,在歇業期間就可以停繳營業稅等地方各稅費。另外,根據《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現金、銀行存款、存貨、短期投資、固定資產的損失,經稅務機關審批后,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南寧市地稅部門提醒,受災商家在歇業期間必須及時辦理相關歇業、復業手續。具體辦理程序為:納稅人在歇業前5日內向主管地方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提出申請,填寫《歇業、復業申請審批表》,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無誤后,在《歇業、復業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后送達納稅人,并收存稅務登記證、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納稅人歇業期滿后,憑《歇業、復業申請審批表》向主管地方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領回并啟用稅務登記證件、發票領購簿及其停業前領購的發票。編輯:楊東作者:王榮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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