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限制泰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業務的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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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27日 22:20 證監會網站 | |||||||||
證監機構字[2006]177號
泰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我會的監管要求,你公司雖按照整改計劃歸還了部分挪用的客戶資產,但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目前仍然存在挪用客戶資產問題,你公司的行為損害了客戶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五十條的規定,我會決定自2006年7月31日起,對你公司采取以下限制業務措施: 一、暫停你公司的承銷業務; 二、暫停你公司資產管理業務; 三、暫停你公司自營業務(已持有的證券只能賣出); 四、暫停受理、批準你公司新業務,暫停批準你公司增設、收購營業性分支機構,暫停批準你公司營業性分支機構的遷移。 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的1個月內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挪用客戶資產問題的方案,在2006年10月31日前歸還挪用的全部客戶資產,凈資本達到法定要求。否則,我會將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撤銷有關業務許可的監管措施并依法予以進一步的處置。請你公司及時向我會及湖南證監局報告整改進展情況,我會將視你公司的整改進展,解除以上限制措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