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國家質檢總局出臺了《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明確了“黑心棉”打假的范圍,確定了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的主要方式。
2001年國務院組織開展整頓與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時,國家質檢總局將包含有“黑心棉”專項打假的棉花打假工作列為了重要工作內容。幾年來,作為打假主力
軍的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在絮用纖維制品專項打假中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制假售假活動,曾一度猖獗的成規模的制售“黑心棉”違法犯罪行為得到遏制,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保障了廣大群眾的健康安全。“黑心棉”打假雖然取得一定的成績,但徹底解決“黑心棉”問題尚需時日。其主要原因是相對人的質量義務不明確;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不夠,打不疼也打不死;有關制度不夠健全,法律保障力度較弱等是重要原因。
該《辦法》規定了相關質量義務,明確了“黑心棉”打假的范圍,確定了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的主要方式。《辦法》的頒布實施體現了從源頭抓質量的監管原則,補充和完善了現有法律、法規、規章的一些不足,加快了“黑心棉”執法打假工作法制化的進程。
該《辦法》的貫徹落實,將對加強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的力度,增強對制售偽劣絮用纖維制品行為的打擊力度,整治與規范絮用纖維制品市場秩序,提高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維護絮用纖維制品交易各方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作者: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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