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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局:買賣機動車下月起用新發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23日 02:46 新桂網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記者譚卓雯 實習生陸妮妮 通訊員蘇志深)記者昨日從南寧市國家稅務局了解到,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8月1日起,統一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凡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在銷售機動車(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收取款項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在發票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

  據悉,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為電腦六聯式發票。即第一聯發票聯印色為棕色(購貨單位付款憑證),第二聯抵扣聯印色為綠色(購貨單位扣稅憑證),第三聯報稅聯印色為紫色(車購稅征收單位留存),第四聯注冊登記聯印色為藍色(車輛登記單位留存),第五聯記賬聯印色為紅色(銷貨單位記賬憑證),第六聯存根聯印色為黑色(銷貨單位留存)。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印色為黑色。規格為241mm×177mm。當購貨單位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第二聯抵扣聯由銷貨單位留存。據悉,舊版《機動車發票》從2006年8月1日起停止使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機動車銷售發票式樣的通知》(國稅發〔1998〕203號)同時廢止。編輯:王香菊作者:譚卓雯 陸妮妮 蘇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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