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龍巨瀾 方大豐)7月8日,湖南長沙一家公共汽車公司因5名駕駛員使用假證從事公交客運遭到“株連”,被長沙市公用事業局罰款5000元,并在全行業內通報批評,責令清理整改。有專家指出,這是政府對特許經營項目強化監管,保障商業利益與公共福利實現雙贏的舉動。
據了解,長沙在推進國有公交公司改制的同時積極推行公共客運行業特許經營,市
區目前有公共汽車公司9家,從業人員1.1萬人。該市制定城市公共客運經營者準入退出辦法,加強對公共客運企業的監管。
“公交車是反映城市形象的一個特殊窗口,因此,從公交公司乃至對公交車司機個人的行為規范,我們都有很詳細的要求!遍L沙市公用事業局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將于今年10月實施的《湖南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規定,實施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政府,應該有公眾代表對特許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他說,除公眾監督之外,政府的應盡之責就是強化監管,讓所有參與公交經營的企業“透明”運行。
“要避免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領域出現新的企業壟斷行為,就必須建立公開、公平的政府監管體系。”一位專家指出,政府監管在市場秩序的規范中有所作為,第一要看它是否提升了特許經營的公用事業效率,第二要看它是否同時保障了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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