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鳴]見義勇為不應“同命不同價”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1日 17:55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見義勇為者不是圣人,他只是在需要一個公民挺身而出時站了出來。見義勇為者可以無私獻身,社會不能心安理得承受這種犧牲。各地數額懸殊的見義勇為獎勵,會否成為生命價值不相同的注解? 據《信息時報》7月4日報道,40萬!我國獎勵見義勇為最高政策標準金額有望被刷新!近期,廣東東莞市出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
筆者完全支持對見義勇為者予以高額獎勵。在人們遭遇種種人情冷漠時,社會總會掀起一股呼喚見義勇為熱潮的大討論,從社會需求的角度講,見義勇為是一種稀缺、寶貴的社會財富,見義勇為者獲得一定數額的獎勵也是必要的,這種物質嘉獎具有巨大的激勵意義和喚醒意義,體現了時代進步和社會多元化的要求。 值得注意得是全國各地獎勵標準的五花八門,筆者粗略統計了一下,見義勇為最高獎勵3萬元的,有內蒙古等;最高獎勵5萬元的,有北京、陜西、云南等。最高獎勵10萬元的,有江蘇等;最高獎勵20萬元以上的,有重慶等。廣東省東莞市對見義勇為的烈士給予40萬獎勵,將開創一個紀錄,它標志著社會對英雄譜寫正氣的高度肯定。東莞市的這個紀錄,也使人們很自然地想到一個問題:見義勇為中的“同命不同價”究竟是一件好事,還是一個有必要解決的問題? 以前我們所談的“同命不同價”,指的是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不同戶籍的受害者獲得的賠償不同,它所破壞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精神。而在見義勇為事件中不幸犧牲的見義勇為者,同樣是生命的隕落,獲得的卻是不同的物質獎勵,也難逃“同命不同價”的質疑。為什么一個在內蒙古見義勇為犧牲的英雄,只能獲得3萬元,而在廣東東莞見義勇為成為烈士就可以獲得13倍的獎勵?難道說,不同地域具有不同的正氣渴求?還是不同經濟狀況決定了正氣的不同價值? 見義勇為者不是圣人,他只是在需要一個公民挺身而出時站了出來。見義勇為者可以無私獻身,社會不能心安理得承受這種犧牲。各地數額懸殊的見義勇為獎勵,會否成為生命價值不相同的注解?另外,標準不一也暴露了有關見義勇為的地方法規在制定和執行上的千差萬別。筆者以為,有必要統一各地不同的獎勵標準。生命是無價的,英雄的義舉是無價的,一個統一的高額獎勵標準,有助于統一我們對生命的認識,也有助于凝聚社會的正氣。高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