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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破解大學生就業難困局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0日 11:07 經濟參考報

   ◎ 大學生就業難既不是擴招之過,也不是就業觀念使然

  ◎ 大學生就業難在“一次就業定終身”和城鄉、地區、行業間就業收益差距過大

  ◎ 緩解大學生就業難的破局之策是取消戶籍壁壘,允許大學畢業生在待業、擇業、 就業過程中將其檔案和戶口在各地各城市之間自由流動

  當前,大學生就業難已成為中國一系列就業難題中一道特殊的難題。大學生就業難究竟難在哪里?怎樣化解這一難題?暑期臨近,又一屆大學畢業生即將身陷就業困局。大學生就業難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

  大學生就業難不能只看表象

  許多人把大學生就業難的“源頭”歸結為高校擴招,認為正是擴招才造成了今天大學生的窘境。事實果真如此嗎?從需求而言,我國對大學生還是有著旺盛的需求的。一是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加速發展的重要時期,國家建設需要大量的高層次人才;二是在廣大中西部地區、中小城鎮大學生還極度缺乏。從供給的角度看,我國的大學生人數及入學率也還是很低的。以2004年每萬人擁有的大學生數為例,加拿大為580人,美國為520人,韓國為571人,而我國只有120人;按毛入學率計,1997年歐美等發達國家為61.1%,其中美國、加拿大高達80.7%。我國即使按2004年數字統計,也才剛剛達到19%;與我們同處亞洲的韓國為71.69%,泰國為31.92%。這都充分說明我國的大學生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可見,擴招與就業難都沒有必然的聯系。

  目前還有大量的學者將學生不當的就業觀念作為就業難的重要原因。在他們看來,這些不合時宜的觀念包括:在城鄉選擇方面偏好大中城市,在地區選擇上偏好東部發達地區;在就業部門與單位選擇上,偏好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壟斷行業;在對就業與擇業的認識上,存在“一步到位,終生不變”的觀念,把初次擇業看得過重等。

  筆者認為,將就業難歸咎于學生的就業觀念,對大學生是不公平的。事實上,在大學生供給日益增多的背景下,嚴峻的就業壓力和就業剛性會迫使學生放棄那些阻礙就業的觀念。例如在起薪方面,中華英才網的調查發現,大學畢業生期望報酬是逐年降低的。這顯示出,在殘酷的現實面前,大學生們已經開始調整自己的心態。此時如果還有大量的學生死守一些不合時宜的“觀念”,恐怕應該從“觀念”的背后尋找原因了——這時起作用的已不是“觀念”,而是“觀念”背后的深層次原因了。

  大學生就業難之尋根溯源

  對于我國大學生就業問題的分析,不能脫離我國的基本國情,尤其是我國社會經濟的二元特征——城鄉二元結構、東西部地區二元結構、體制內與體制外就業二元結構等。有鑒于此,可以借用分析二元經濟背景下農村人口流動狀況的托達羅模型來分析我國的大學生就業問題。

  在托達羅模型中,短期內鄉—城人口流動規模是城鄉收入差異凈值的增函數,即城鄉收入差異凈值越大,從農村向城市流入的人口就越多;反之亦然。

  對于我國大學生來說,假設學生是一次性擇業,考慮到我國二元經濟的現實情況,大學生在就業時實際上存在著3類就業選擇,分別是:第1類:在大中城市(或發達地區、東部地區,下同)體制內(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壟斷行業)就業,有就業城市戶籍。第2類:在大中城市體制外(如民企、私企)就業,無就業城市戶籍。第3類:在小城鎮(或西部、經濟不發達地區)就業。

  在我們的分析中,三類就業的收益不僅包含工資收益,還包括戶籍收益、社會保障收益,那么對于上述三類就業,有:

  就戶籍收益而言,如果在大中城市就業而沒有該市戶籍,要付出許多額外的成本,僅子女入學的借讀費每年就要多負擔數百至數萬元不等,一直負擔至少12年,所以有第1類就業的戶籍收益大于第2類就業的戶籍收益;如果到小城鎮就業,其戶籍收益也低于大中城市戶籍擁有者,例如子女入學雖然不用額外負擔費用,但子女接受教育的質量比大中城市差;第2類就業者一般戶籍都遷回了原籍(多為中小城鎮),所以第2、3類就業的戶籍收益基本一致。

  就社會保障收益而言,由于行業性質、效益的差異,使第1類就業比第2類就業享有的社會保障(包括醫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范圍和程度要高;而由于地方財力、管理規范化等原因,第2類就業的社會保障水平又高于第3類就業。

  就工資收益而言,第1類就業的名義工資收益或會略低于第2類就業,但非社會保障性福利收益(如實物分配)、享有閑暇更多些,并且在體制外就業更辛苦,所以二者的實際工資收益可視為相等;而在大中城市就業比小城鎮就業的名義與實際收入都要高。

  將上述3種收益加總,可以看到,第1類就業的收益大于第2類就業又大于第3類就業。在一次性擇業的背景下,這種收入差距會一直延續若干年,因此,大學生面臨的第1類就業的累積總收益遠遠大于第2類就業,又遠遠大于第3類就業。

  從而,對于學生來說,雖然第2類就業的成功概率大于第1類就業的概率,但除非后者足夠小,否則仍是大于0的,學生會偏好選擇第1類就業。2005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公務員的計劃需要數只有8400人,而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者多達38萬人,報名錄取比高達45:1,崗位需求與求職人數均完全不成比例。

  因此,我國大學生就業難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二元經濟造成的收入差距過大,而導致了大量學生對城市就業,尤其是對在大城市體制內就業的過度偏好。

  抓住主要矛盾解決關鍵問題

  根據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1、 擴招和就業觀念并不是就業難的主要原因,二元經濟是導致我國出現大學生就業難現象的癥結所在。從而,通過放慢擴招步伐或提倡學生改變就業觀念的途徑來解決就業難題是難有成效的,真正的關鍵在于緩和我國城鄉分割、東西部分割、體制內外分割現狀,切實縮小二元差距。

  2、 高校根據社會需要改革教育模式、加強針對大學生的就業信息服務,對于解決因供需脫節和因信息不暢產生的就業問題也會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其作用不能高估。其一,兩項措施主要是對解決第2類就業中的就業困難有效,由于第1類就業競爭摻雜了大量關系因素,使第1類就業競爭較多的偏離了能力學識標準,兩項措施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其二,尤其對于改革教育模式而言,改革教育模式涉及到教育理念、師資力量、教學條件等許多方面的根本變革,這些都不是短期內可以完成的。

  3、 當前緩解就業難題最為現實、最為迫切、最為直接有效的方法是拆除那些妨礙大學生就業的政策壁壘。戶籍流動有助于淡化學生的一次性就業觀念,有助于激勵學生作出“先回鄉再回城”的決策。雖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就業難的現狀,但可以有效緩解當前大量學生淤塞在大城市求職的狀況,并為不發達地區帶來可貴的、源源不斷的人力資源。否則,城鄉、東西二元差距還會由于小城鎮、西部地區人力資本的缺乏而進一步擴大,刺激更多的學生選擇留在大城市尋工,陷入惡性循環。因此,國家有必要考慮針對大學生取消戶籍政策壁壘,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待業、擇業、就業過程中將其檔案、戶口在各地、各城市間自由流動。

  相關分析:大學生為什么不選擇“多次就業”?

  假設學生選擇一次性就業,那么大城市、國家機關和大企業必然是首要選項。如果學生先到小城鎮就業(例如1-2年),在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后再回城就業,即現在所提倡的“先就業再擇業”,或“多次就業”。此時學生面對的就業概率會上升,而起點工資也會更高,這樣不是更好嗎?但是在現實中,做出如此選擇的畢業生是非常少的,這是為什么呢?

  這之中,戶籍制度起了很大的阻礙作用。一直以來,我國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使人口缺乏流動性,即使流動,也具有很強的單向性(從大中城市流向小城市或鄉鎮容易,反之卻很難)。資料現實,我國1994-2000年人口(帶戶籍)流動的比例均低于16.5‰。并且,其中還包括了大量的升學戶籍流動、從城到鄉流動等。可見,我國的鄉-城人口流動(帶戶籍)的比例是非常低的,戶籍制度實際上使學生一旦將戶籍遷到中小城鎮,在短期內要再遷回大城市的概率是趨于0的。學生們預期到這一點后,在現期就不會作出回小城鎮就業的選擇,而是會高度重視第一份工作(至少是落戶地)的選擇,即一次性擇業。

  如果現期不能留在大中城市體制內就業呢?對大多數學生來說,先回鄉再回城也不是好選擇。因為這時反正沒有戶籍收益,但留在城市體制外就業,工資比回鄉就業要高,所以先回鄉再回城只會導致回鄉期間的凈機會損失。學生預期到這一點,現期會選擇留在城市體制外就業,也不會是回小城鎮就業。

  就業概率與尋工時間是成正比的。尋工所花時間越長,獲得工作的機會就越大。一次性擇業觀念,必然會使學生通過延長尋工期來增大成功概率。從而,在大四1年尋工期限內,偏好第1類(或第2類)就業的學生,除非達到就業目標,否則會一直盡力尋工。這也是雖然一方面就業形勢“嚴峻”,但畢業前許多學生卻并不急于簽約的原因。這也進一步促使人們得出就業難的結論。

  除了利用時間這個因素外,在一次性擇業心態下,學生還會調動一切資源來尋找工作,包括利用關系資源競爭。就業競爭本來是學生自己應對的事情,現在父母、親屬等都被動員、參與進來(主要是第1類就業的競爭)。而體制內的就業崗位是有限的,許多學生必然會以失敗告終。這會導致社會資源的浪費,并引發尋租和腐敗。

  關系競爭使人才配置標準不再是學識、能力,而是關系網和活動能量,這使許多并不是最適合某一崗位的人上崗,導致效率的降低;同時,戶籍問題使學生在就業時首先考慮的是某一職業是否屬于體制內就業(有戶籍),而不是自己是否喜歡,這也會扭曲人才的配置。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經貿學院:周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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