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調整《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辦法》加大處罰浪費配額力度
本報訊 (記者 李武) 用以規(guī)范我國紡織品出口的《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首次進行調整。記者昨日從商務部獲悉,《辦法》將在調整業(yè)績分配資格、配額最低分配標準、招標類別、加大浪費配額處罰等多個方面進行調整。
2005年,全球紡織品配額取消后,由于中國出口紡織品增長過快,我國相繼與美歐等國家產生紡織品貿易爭端,為解決紡織品貿易摩擦,促進紡織品有序出口,商務部于去年7月20日正式頒布實施了《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辦法》,《辦法》對企業(yè)申領紡織品出口配額等內容均作出具體規(guī)定。
然而,經過一段時間的實施,在《辦法》執(zhí)行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有些地方出現了炒賣紡織品配額的事情,還有少數企業(yè),因申請到的配額數量較少,出現了未有效使用配額,從而導致有限的配額被浪費的事例。商務部相關負責人稱,新修訂的《辦法》將調整按照企業(yè)出口業(yè)績分配配額的模式,提高最低配額分配的標準,調整一些出口配額的招標類別。同時,新修訂的《辦法》還計劃調整企業(yè)紡織品配額投標及中標保證金,并加大對浪費配額行為的處罰力度等。商務部外貿司司長魯建華昨天向記者表示,目前,《辦法》的修訂稿正在征求企業(yè)意見,由于部分條款還在進行調整中,他未透露更多條款的具體內容,也未透露修訂調整后的《辦法》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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