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婷
似乎沒有哪一種運動能與足球媲美,能把全世界球迷號召在一起,在同一時間為一個小小的皮球吶喊、瘋狂。而就在人們為世界杯瘋狂的同時,與之相關的另外一項介于灰色地帶的娛樂項目也吸引了不少中國人——賭球。
是娛樂還是賭博
陳強(化名)是一位“業余球迷”,他對足球的喜愛僅從上一屆世界杯開始,球星的名字他都記不全。上周末他從廣州出差回來,喜滋滋地對記者說,他賭球贏了一千多元,錢不多但異常高興,因為自己喜愛的球隊不負他所望贏球了,這一千多元所承載的喜悅就大大加強了。
陳強認為他賭球完全是一種娛樂,是對自己所喜歡的球隊的信任,而且更能處在一種大家都在賭球的氛圍中,幾十人一起討論,甚至爭論賽事可能會出現的現象,包括結果、黃牌與紅牌張數、球星的進球……所有能想到的都能參賭。陳強在此之前沒有接觸過賭球,下注不大,是廣州其他同事代他電話下注的。
陳強向記者坦言很喜歡那種感覺:一群人圍在一起看球賽,比賽的諸多環節都能引起一部分人的失落或驚喜,一場平常的球賽被這些情緒渲染得很濃重。
“廣州賭球是很普遍的事,賭球的人都有熟識的莊家,打個電話,說個數字,押什么,就OK了,或者是直接在網上投注,更簡單了。結果出來后,輸贏找莊家結算。我也不知道賠付是多少,反正最后同事給我一千多元錢,說是我贏的,感覺真的很有意思。”陳強說。
到北京以后陳強沒有再賭球,“賭性不大,也擔心自己控制不住貪念而賭上了,陷進去總是不好。不是找不到下注的莊家,現在在網上也可以下注,聽說賠付都是很正規的。北京對賭球抓得也很嚴,搞不好出事了,丟臉。”陳強說。
“幸虧世界杯馬上結束了,其實那種贏的感覺還是很誘惑人的。如果我現在在廣州多呆一周,肯定會再賭幾場的,娛樂娛樂唄。現在不賭球的球迷很少了。”陳強說。
記者采訪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代理王志(化名)。
代理是指國外一些博彩公司(下稱國外公司)在中國設的代理點,代理主要受理球迷的下注資金,并把資金直接轉進國外公司戶頭,所有的賠付由國外公司進行,代理收取它所受理下注資金的1%左右的傭金。
王志首先向記者提出一個問題:你如何定義“賭”和“娛樂”?
王志認為,賭球不如說是“玩球”,在中國大部分球迷只是用少量的資金參與這項“娛樂”,而真正涉及到大資金賭博的人數并不多。
“最近世界杯國外一個很大的博彩公司單周派現金才900多萬美金這已經是記錄了,你想想這個才算賭但這是一周全世界的投注也不算多呀。比如聽說有人輸了1000元一場,但是可能是買了50元只不過很多人傳來傳去,夸大了。”王志說。
王志認為如果只是涉及到少量資金的“玩球”,只能稱之為一項娛樂。而多少資金算是少量呢?王志也沒有明確的概念,“幾十元到幾千元都算吧。”
那么超過萬元的呢?算是娛樂還是賭博?“那也許算是賭吧,不過性質嚴重不嚴重得看個人的收入情況。如果一個人收入5000元,拿出500元來賭,我個人覺得問題不大。娛樂或是賭博就是看錢多錢少的問題。我覺得玩球或是賭球都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就像在澳門賭博是正常的一樣。我覺得,不管是娛樂還是賭博,這都是一種社會副產品,暫時存在的現象,估計這樣的事情不會存在很長時間。”王志說,“國家約束賭球,如果沒有約束的話,估計就有太多人從玩變賭了。”
王志向記者提出他的疑問:賭球存在的時間很長,在外國已是正規公司進行正常經營,這證明它是有生命力的,它的存在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如果不能消除它,為什么不能規范它?就像香港足彩一樣,它一出現,地下賭莊大量減少。
正如王志所說的,賭球的生命力強盛,雖然國家打擊的力度不斷加強,它仍能遍地開花。那么為什么賭球能存在這么長時間?到底誰在獲利?
賭資多數流向國外
“最終錢都是到了國外的公司,除非是代理自己吃掉了資金。大家所指的國外公司一般也包括香港和澳門一些合法化的公司。”王志說。
從代理形式可以看出,球迷到代理處下注,由代理直接把錢交給國外公司,再由國外公司進行輸贏賠付,而網上進行的下注則更直接,需要代理的環節大大減少。
“代理把錢轉入國外公司的方式很多,也有人一起同國外的人做代理。這其實很簡單,國外的公司是合法的,他們運營也是生意場上一樣的手法。賭球在內地算是違法行為,所以根本不可能出現有公司來經營賭球,在內地的不管是代理還是莊家都是地下的,于是資金流到國外是很容易理解的。”王志說。
而隨著球迷人數越來越多,參與賭球的人數也正壯大。有消息稱外電甚至報道說,世界杯期間通過賭球的地下錢莊流到境外的人民幣有上千億元。
賭球生命力強盛
賭球現象似乎從足球一誕生就開始產生了,只是經過時間的變遷方式發生了進化。
賭球的賭法多樣性決定著它有很強的趣味性和豐富的選擇性,它的覆蓋面很廣而且參與的時間長。“球迷能想到的賭的方式都有,包括一場有幾張黃牌或第一個進球是哪個球員等等。這能吸引越來越多的球迷,即使你不懂球,那你賭運氣好了。不僅方式多,而且參與的時間長,九十分鐘的比賽結束前幾分鐘都可以參與,還有加時賽什么的,120分鐘后還有點球呢!”王志說。
另一方面,賭球下注的方式也越來越高明。
球迷賭球最開始是到代理那里直接下注,代理一般都有固定的“客戶人群”,基于互相信任,可以通過電話下注。“大家互相都認識,所以先下注后結算。對對方的情況也比較了解,如果對方實力有限,忽然要押注很大,那么代理會考慮風險的,除非拿錢過來下注。”王志說。
對于賭得很大的球迷而言,風險有兩重,一種是下注太大而輸掉,一種是代理自己吃掉了這筆錢,沒有上報給國外公司,而無力賠付。對于代理而言最大風險在于吃掉了下注的錢要進行賠付(代理把一部分下注的錢不轉入國外公司,而自己做莊進行賠付)。
“這種情況肯定存在的,很多代理不是看中這1%的傭金,雖然這也是收入的一部分。國外公司只認代理至于誰委托代理賬戶來買,和公司沒有關系。代理有時候吃掉一些資金,輸贏自己賠付。別人沒押中,代理就賺了,別人押中了,代理就得賠,賠不起就跑路,這種例子不是沒有。也有下了注最后給不起跑路的。”王志說。
那么怎樣才能成為代理?王志對這個問題比較回避,“成為代理首先是有一定的客戶,國外的公司都有相應的接口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成為代理,還要有點錢,不過這錢并一定是自己出,比如二級、三級代理可能由一級代理來出。但是代理都是沒有錢的人,有錢的人也不干呀,有資金的人不如去做穩當的生意。”
而現在網上進行下注越來越風靡,網民根據下線提供的密碼和賬號頭天晚上下注,第二天莊家派人前往網民處收下注的錢或送賠付款。或者直接通過轉賬,大數目的投注完全通過轉賬完成,只需要擁有一張可以網上支付的銀行卡,然后直接去賭博公司的網站注冊,在其虛擬賬戶里存錢進去就可以了,而且這種方式對于玩家來說也相對安全,不用擔心莊家輸錢跑掉。
這種安全性使網上賭球甚至超過了傳統下注賭球的勢頭,越來越多的球迷參與到網上賭球之中。
法律人士稱,雖然內地禁止賭球,大力打擊賭球現象,但是因為其隱蔽性高,參與人數廣,要想絕對禁止難度很大。另外,我國現有的法律對賭博罪的量刑也較輕,對那些組織賭球和參與賭球的人很難起到威懾的作用。2006年初,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審理的最大一起網絡賭球案,涉案金額達1.2億元,但主犯王某因只犯有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如此巨大的金額,只獲輕刑,很難起到應有的威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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