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飲料國家標準業內征求意見
本報訊(記者 胡笑紅 實習生 曹櫻櫻) 記者昨天從中國飲料工業協會獲悉,茶飲料國家標準文本草案已開始在業內征求意見,對于一些茶味過淡茶多酚含量不夠的,以后不能稱作茶飲料了,只能叫做“茶味飲料”。
中國飲料工業協會秘書長趙亞利介紹,飲料國家標準將對茶飲料的名稱、范圍和功效問題進行詳細規定;另外,產品標準是用來規范產品的質量和安全,并非用于宣傳產品的功效,因此無法在標準中體現茶飲料“天然和健康”的概念。
茶飲料標準課題組認為,對于添加特殊果汁的茶飲料,因口味原因原果汁含量無法達到5%要求時,可歸屬于果味茶飲料,并可在標簽上標示果汁含量。對于茶多酚含量達不到要求的產品,可劃歸為“茶味”飲料。茶飲料如果用茶多酚調配,要進行明示。這是因為茶葉中除了茶多酚外還有茶氨酸、多糖等多種成分,如果只用茶多酚調配,必然會缺失茶葉中的其它營養成分。
另據了解,國家標準文本草案還提議在茶飲料的類別中新增“茶飲料濃漿”,為今后的產品開發提供了空間。
記者昨天在幾家大型超市發現,除了傳統的綠茶、紅茶飲料外,烏龍茶、大麥茶、茉莉香茶、菊花清茶等各種茶飲料,甚至還有企業推出了水果茶飲料。面對當前這些混亂的現狀,趙亞利介紹,根據預計,新的茶飲料國家標準有望能在今年年底正式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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