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起外商投資設備低價高報
浙江檢驗檢疫局日前在對一家紡織品生產合資企業的進口設備進行檢驗和鑒定時,發現其發票價為83萬美元的設備,實際僅值26.56萬美元,虛報了三倍,貶值率高達68%。
據悉,這批紡織面料染整設備是浙江省一家紡織品有限公司的合資外方意大利投資
,外方無視中國法律法規,將一臺空氣壓縮機以舊充新報關進口,被浙江檢驗檢疫局立案罰款查處。
檢查還發現,這批設備中近20萬美元的舊設備部分,技術上并不先進,即使在中國也屬于普通設備,而且不太符合生產需要,大部分設備處于半閑置狀態;其中全新先進設備部分,由于外商不了解中國市場,也未能發揮應有效用。投資設備實際價值之低,大大出乎中方的意料,接二連三的質量問題,讓中方投資者吃盡苦頭,合資企業發展也舉步維艱。
外商在財產價值上玩“貓兒膩”,顯然是利益驅使。浙江檢驗檢疫局分析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通過低價高報,虛增投資規模,其目的是既可以提高生產制造成本,多提設備折舊而提高生產成本少交稅收,制造假虧,以逃避國家稅收,又可以將投資資本向國外轉移;二是部分外商投資項目出于融資需要,故意虛增財產價值,爭取更多土地、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以達到多融資或將投資風險轉移給融資單位的目的。例如該企業進口的設備,價格虛報三倍以上,如果銀行按財產價值的50%貸款,那么整個投資風險就全部轉移給銀行。
從目前情況來看,類似的例子在我國進口設備中相當普遍。為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有關主管部門和進口企業要擦亮眼睛,不要迷信洋設備,謹防外商投資進口設備低價高報。
專家認為,引進進口設備時,有關主管部門和進口企業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吸引外商投資要多考察多調研,不要盲目引進、片面強調招商引資數量;同時進口投資設備的相關監管部門,需加強監管和引導力度,進一步規范進口設備投資行為;而合資企業要簽好進口設備合同,合同條款中相關質量、安全、技術條款要嚴密,內容應包括進口設備項中檢驗檢疫機構進行檢驗要達到的標準;安裝調試期限和要求;索賠與質量保證期限;違約處理等。同時,相關部門和企業必須及時向檢驗檢疫部門報檢,設備進口時向所在地檢驗檢疫局報檢,使檢驗檢疫部門能及時進行質量安全監控,一旦出現低價高報和質量安全問題,及時處理和出具證書,確保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本報記者 裘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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