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后購買車險巧打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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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3日 10:08 新文化報 | |||||||||
隨著7月1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正式實施后,如何購買車險最劃算成為眾多車主最撓頭的事。 本報訊(記者 胡晶) 昨日,記者采訪了有關專家。他認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類似于基本社會保障。因此在投保的同時,有必要補充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車損險。
據某保險公司長春分公司車險部的一位負責人介紹,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總體的實施原則是根據我國經濟發展情況,制定一個基本的水平,類似于基本社會保障。在強制保險之外,應該投保商業保險以彌補強制保險的不足。據其講,根據交通道路安全法的規定,一般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補償在20萬元左右。但由于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在6萬元,這意味著,還有10多萬元的風險要車主自擔,因此車主有必要選擇10萬或者20萬元的商業三者險作為補充。 而且僅這兩項依然不夠,車主還應該上車損險,以彌補自車損失。他舉例道,假設交通事故強制保險的財產損失責任限額為2000元,F在A、B兩車相撞,雙方均發生損失,A車為5000元,B車為3000元。首先,雙方通過強制保險賠給對方2000元,之后A車還損失3000元。而B車為1000元,這些超過責任限額以外的部分,按照新道交法則將根據責任比例賠償。 假設雙方各占50%的事故責任。那么B車需通過商業三者險再賠A車1500元,A車需通過商業三者險再賠B車500元;而A車需自負本車損失1500元,B車自負本車損失500元。A、B自負的這部分損失則可以通過自身投保的車損險獲得保險公司賠償。(損失金額×事故責任比例=賠償金額)。 通過上面這個例子可以看到,強制三者險、商業三者險和車損險最好都保上,這樣開車才踏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