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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啤酒缺少警示語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9日 09:26 中國質量新聞網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日前對市場上銷售的啤酒進行了比較試驗,23件樣本的產地涉及上海、浙江、廣東、江蘇等省、市及荷蘭、比利時等國家和地區。結果顯示,被檢驗的7種進口啤酒的標簽不符合標準,問題幾乎都是缺少“切勿撞擊,小心爆瓶”等警示語。

  據專家介紹,啤酒含有二氧化碳,在搬運過程中或高溫環境中不小心撞擊,都容易
造成酒瓶爆瓶,危害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因此,我國相關標準規定,啤酒在標簽或外包裝上必須標明“切勿撞擊,小心爆瓶”的警示用語。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比較試驗結果顯示,上海津豐食品有限公司經銷的500毫升/瓶的格林王火鳥啤酒和主教艾爾啤酒、上海萬多吉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330毫升/瓶的督威啤酒和福佳白啤酒等多種進口啤酒,都沒有在標簽上標明相關警示用語。

  此外,上海津豐食品有限公司經銷的500毫升/瓶、原麥汁濃度18.4度的埃德納姆原味艾爾啤酒沒有標明生產日期,只標注了品嘗期限,也不符合標準要求。

作者:俞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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