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監行政管理部門承擔著源頭抓質量和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等重要職責,尤其是《行政許可法》對“誰許可,誰監管”提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擺在我們面前的責任是重大的,特別是在目前基層質監部門監管力量不足的情況下,潛在的責任風險很大。如果監管不到位,隨時可能導致責任事件的發生。
當前,質量技監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責任風險主要來源于五個方面:對市場主體準入
的行政許可審查不嚴;對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檢查、處理不到位;對無證生產行為取締不到位;對消費者投訴舉報的處理不重視;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該移交的不移交。
《行政許可法》規定:“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生責任事件,不僅會給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損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也會給質監行政管理部門及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執法部門的責任人也會受到相應的懲處。為此,我們要積極尋找對策,盡量減少和化解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中的責任風險。
首先,理清思路,建立防范預警機制。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理清職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對發現的經濟違法行為,屬質量技監職責范圍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屬其他職能部門管轄的要加強聯系與協作;屬生產領域主體責任的要在查處后強化其自律。應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用到政府和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以及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重點監管領域。特別是要探索長效監管機制,建立防范預警機制,制定應急保護預案。
其次,強化責任,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應努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員、執法辦案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業務素質,促使他們認真、細致地審查每一份申請材料,該進行實質審查的一定要進行實質審查;認真辦理每一宗案件,真正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杜絕發人情照、辦人情案。
第三,多管齊下,加強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管。一是要建立健全檢查制度,發現商品質量問題要及時、正確處置。質監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檢查與發現問題,在生產領域里發現質量問題,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賦予我們質監部門的職能去解決。同時應堅決避免越位執法及由此帶來的相應責任。二是要應重視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投訴。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投訴往往來源于流通領域的不合格食品。不能僅僅以調解、賠償了事,而應根據不同性質的問題,該制止的制止,該追查的追查,該向相關部門移交的移交。如果該產品已大量外流,該追查的,一定要配合相關部門追查到底。
第四,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應堅決取締無證生產行為,正確處理超范圍經營行為,及時移交涉嫌犯罪案件,通過嚴格遵守法定程序來避免責任風險。
第五,權責一致,完善崗位目標責任制。應實行一崗一職一責制,對注冊登記、巡查監管、執法辦案等工作崗位列出相應的工作流程及職責,明確崗位目標,制定崗位目標責任制,定期進行績效考核。不僅要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工作數量進行考評,更要對工作質量及成效進行考評,并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同時,建立和完善與目標責任制配套的責任傳遞機制,使工作效能有責任考核,出現過錯后能做到責任追究。
(作者單位:河南省信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作者:楊 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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