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過戶保險單未過戶 事故后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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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4日 10:57 中國質量新聞網 | |||||||||
近日,北京市豐臺區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保險理賠案。其特殊之處在于,出事車輛只辦理了過戶手續,而沒有辦理保險單過戶手續。出事車主遭到保險公司拒賠后,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6000元。 原告鄭女士訴稱,2006年4月15日晚,她駕車由西向東行駛,追尾上一輛捷達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由她負全責。此次事故造成車上人員受傷。后經法院調解,鄭女士賠償了3
法庭上,保險公司辯稱,該車原車主雖然在保險公司投了保險,但4月17日鄭女士到公司報案提出索賠時,公司對行駛本進行審查,發現該車于2006年3月過戶,但保險單沒有過戶。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這種情況保險公司不能賠償。 原告鄭女士則認為,行駛證、駕駛證、機動車登記證等都證明車是自己的,保險單上保的也是這輛車。買車時,自己只拿到了保險單,但不知道有必須過戶這一保險條款,原車主也未告知。鄭女士說自己是當天交車當天過戶,以為辦完車的過戶手續,保險手續就自動過戶了。鄭女士還說,在保險公司拒賠后,為了避免今后再發生類似問題,4月25日,她已到保險公司變更了手續。 對過戶車輛,保險單變更前的這段時間怎樣定性?保險公司認為,這段時間應是保險中止的時段。根據保險條款,沒有保險公司當時定損的,保險公司不會理賠。所以,保險公司認為,原車主上保險時,公司已將保險單和保險條款一起交給了他,已經履行了如實告知的責任。原告過戶時沒有拿到保險條款,不是保險公司的責任,希望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法庭沒有再主持調解。本案將擇日宣判。 作者:□ 李 力 |